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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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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城市供【热规:划由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等有关—。。行政部门《编,制报本级政府—批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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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供热工程应当符【合城市?供热规?划,经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办理有关》基本建设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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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城市供热工【程中供热锅炉—的更新、改造供热】管,线的更新、》改造供热管》网的拆网、并网须经!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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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对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又确需建临》时热源的必须经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属朝阳市—城区内的必须经市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属其他县!(市:)的:由当地县《(,市,),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报市《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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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现有分散锅【炉和旧房《屋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规划统筹安排分期!。分批在限期》内完成集中供热【改造(含并网、下】同):。和分户供热改造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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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建商品房—未采用分户供—。热、未安装热量表实!行分户计量的—其施工图设计—文件不予批准—;已:竣,工的不准验》。。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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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城市供热工【程的设?。计、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选用的设备、!材料、计《量器:具,等应当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
第】。十一条 承担分】户供热改造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施工因—施工不?。当给使用热》源企业生产、—供热企业经营热能的!单位和个人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因》拖延施工进度而影】响采:暖的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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