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六章 ?主要规划技术控【制指:标 ? 第三十》七,条 相邻地界建筑】之,。。间应按照《有关规定保》持建筑间距建筑间】距由相邻建筑物按】高度比?例共同承担》。旧建筑物在规划中】属保留使用的—建筑间距应由新建】建筑退让《;旧建筑物在规划】中属拆除的》在,满足消防《、施:工,、安全?等要求?的前提下经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筑间距—可适当缩减》 :。 《 第三十八—。条 城市规》划区内?南北向平行布置的多!层居住建《筑之:间的最小正面建筑间!距在规划一环路【范围内应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2倍在规划一—环路范?围以外应《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3倍其【他布局形式》的居:住,、非居住建筑的间】距控制?标准由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另行制定报【。市政府批准执行 】 ?    临》时建筑?。以及未经《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原设计使《用性:质,的建筑物成为—被遮挡?建筑时?建筑间距可不按【上述标准控制 ! ? 第三十—九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时,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控【制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居》住建筑  ! ,  :多层住宅区》(4~6层)建筑密!度不大于30%容积!率不大于1》.,8;中?高层:住宅区(7~12层!)建筑密度不大于】28%容积率不大于!2.2;高层住【宅区(?大,。于等于13层)建筑!密度:。不大于20》%容积率不大于【3.5古城范围内】中高层及高层住【。宅区容积率》不大于2《.0 》    (二)】商业、办公》建筑 【    多层建【。筑建筑密度》不大于40》%容积?率,不大于2.0—;高:层建筑建筑密度【不大于30%容【积率:不大于?4.0(古城范【围内不大《于3.0) 】   《  上述指标—为上限控《制指标已编》制详细规划地段【内的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建设基地内原有!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已超出《上述规?定限值的不》。得在:原有基地范围内【进行插建《、扩:建和加层 【 《 :第四十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建设时,配建!的绿化?用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  ?   ?一般性?建,设项目?在城:。市规划一环路以【。内区域?绿地率不得低于3】0%;?在,城市规划《一环路以外》区域绿?地,率不得低于35【% :     科】研,教育、医疗卫—生类建设项目绿地率!不得低于35—%;:文,。。物古迹、《纪念性公《园绿地率不》得低于5《0% 》。  ?   各级》居住区公共绿地设】置,。应,同时:满足以下标准 【     居!住组团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少于0.5!平,。方米/?人且集中公共绿地】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 】  :。  居住小区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人且集中【公共绿地面积不小】于4:0,。00平?方米 —     居住区】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人且集!中公共绿地》。面积不小于10【0,00平方米》 《 第四【。十一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建设时【,,配建的停车》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    》 一、机动车—停车泊位(含—地,。下停:车泊位) 【     商业建!筑 :2.5?个/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同时每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设1-!2个:地面装卸货泊位 】 《    办公建筑 !5个/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同时每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设1个—地面:装卸货泊《位   】  住宅建筑 3】0个/100户 !   》。  :宾馆酒店等》娱乐场?所 7.5个/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 【     二、!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含地下停车泊位!),    】 ,商业建筑《 3:0个:/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 】  ? ,  办公建筑 【25个/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   !  住宅建》筑 150》个/100》户 《    》 宾馆?酒店等娱《乐场所 《。20个/《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 【 ,   配建》的停车场(库)建】。成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占用 】。 第四十二条! 各级居住》区开发建设》时应:按以下标准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的【。文体活动场所、【农副产品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 ?     —居住区按照每千人】用地面积《。2006《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2】00平方米指标【配套建设青少—年,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并同—时按:照每处用地》。面积1500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1《200平方》米指标配套建设农】。副,产品市场;居住【小区应按照每千【。人用地面积40【60:平方米、建筑面积2!03:0平方米指标配套建!设,青少:年文:化、体?育活动站,》并同时按照每处用地!面积8?。00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10《0,0平方米指标配套建!设农副产品市场【 《     各级居住!区应同时《配套建设《不小于2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包括社【区警务室、医务室】、物业管理用房【。等社区?服,务用:房宜独立设置— , ? 第四十三条】 沿城市道路—两侧建设的各—类建:筑物在已编制详【细规划的地段建【。筑,退让道?。路红线距离》应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在尚未编!制详细规划的地【。段建筑退让道路【红线的最小》距离:按,下,表控制影剧院、展】览馆、体育馆—、游:乐场等公《共建:筑及规?模较大的商业建筑其!退让:道路红线的最小【距离应在上述基础】上再作?适当增加  】。。   建筑物退让】规划道路红线最【小距离(米) 【 【 第四十四条 】建筑物退让道路红线!后的用地建设—单位应合《理布置?绿化、小《品等环?境设施或安排为【。人流疏散、》。社会临时停》车,场地不得圈占为单位!内部:停车用地不得建【造任何永久性设施】。     城!市主:要道路两《侧的建筑物需要【与,。街道:分界的应当采—用透景围墙、栅栏或!者绿篱、花坛—。、草坪等作为分界不!得建设实体性围墙因!特殊需?要确需砌筑的实体围!墙形式应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 《第四:十五条 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及?重要公?共,活动:场所周围建设高【层建筑当《建筑高度小于—50米?时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不宜大于80【米;当建《筑高:。度大于50米时【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不宜大—于65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