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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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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要求依法对【建,设工程?设计图纸进行审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涉及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市政公》。用、人民《防空、卫生防疫【、,园林绿?化、道路交》。通、城市防灾等问题!的建设单《位应同时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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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申报》的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批准后下】。。达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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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有效【期为:。一年:逾期未申报施工图又!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即】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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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的建筑?施工设计图》审查批准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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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行正:、副本?制度:副本适用于办理除】房屋:产权:。证书之外的其他相关!手续正本作为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法定《依据之一凡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的不得【进行工程施工;凡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的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房屋权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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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有效期为《一年逾期未》开工建设又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即自行失效】建设单位应重新【申报工?程设计方案及施【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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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规,。划专项验收通过【验收的建设单位【在6个?月内将竣工》。资料报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存档后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建设工程】规划专?项验收合格证换【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通:过规划验《收 :
(一!)未依?照,规划许可《内容:进,行施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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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未—拆除用地范围内各】种临时设施》及应拆迁《建筑:物的;
! (三《)未完成应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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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违,法建设行为未处【理完毕的;
】 》(五)?其他不符合规划验收!要求的?;
! 第二十《条 重要城市规【划及政府《投资建设的重要公】共建:。。筑设计?方案应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取城市重点地段!的详细规划》、主要景观道路沿线!的,重要建筑以及城市大!型公共建筑设—计方案报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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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涉及历史遗迹!(遗址)、文—物保:护单位和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建—设项目?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时应经相!应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 ? 在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改建建(构)筑】物应符合《文物:保护有关规定—的要求并按批准的】相关规划执行其建筑!体量和形式应与遗】址历史环《境,相协调?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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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高层《建筑及周边建设情况!较复杂的建设项目】在申报建筑设计【方案时除规定的报送!内容外应同时报【送拟:建建筑日照分析报】告日:照分析报告》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 ?
: 》 日照分析报告由建!设单位自行委托具有!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并具有【日照分析能力的民】用建筑设计》。或规划设《计、咨询单位编制】 ,
【。 第二十三条 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审时除规定的】报送内?容外:应同时报送公共服务!设施配建《图,及,附表明确《配建:设,施,的名称?、具体位《置和建?设规模详细规划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将审定的规划总平面!图在区内显要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相【关部门应按照已【批准图纸的》内,容加强对公共服【务设施?配建工作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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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布置)批准》。后如规划《用地范围内涉及房】屋拆迁建《设单位必须在所【有拆迁工《作基本完《成并具备建》设条件后方可—进,行单体建筑的—建,设
】 第二十五—条 在城市》。主干:。道两侧及《。城市广场周围一般】。不,。得建设住宅楼—、,商业住宅综合楼及】。公寓式办《公楼经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建设的—建筑立?面必须与《周围景观环境相【协,调临街?不得设置开敞式【阳台封?闭式阳?台外侧不得设置晒衣!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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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条 【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地—界相邻的单位—临街进行建设时在满!足消:防、施工、》安全等要求的—前提下地界两侧【。的建:筑应联体建设 【
】第二十七条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严》禁擅自变《更,已建建筑物需改变】规划许可内容时应按!规定程序报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重大项目由】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市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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