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三章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第,十六条 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要求依法对建—设工程设计》图,纸进行?审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涉及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市政?公用、人《民,防空:、卫生防《疫、园林绿化、道】路交通、城市防灾等!问题的建设》单位:应同时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审核!意见 》 》。第十七条 》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申报的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批准》后下达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  —   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有效期为【一年逾期未》。申报:施工图又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即自行失效! 【 第十《八条 ?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的建!。筑施工?设计图审查批准【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行正、副本!制度副本《适用于办《理除房屋产权—证书:之外的其他相关手】续正本作《为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法定依据之】一凡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的不得进行工程】施工;凡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的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房】屋,权属登?记, : ,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有效》期为一年逾期未开工!。建设又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即自【行失效?。建,。设单:位应重新申报—工程设计方》案及施工图 — : , ? 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规划专项验收通!。过验收的建》设单位在6个—月内将?竣,工资料报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存档》后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建设工!程规划专项验收合】格证换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通过规划验收】。。 》   (《一)未依照规划许】可内容进《行施工的; !    (二)未拆!除用地范围内各【种临:时设施及《。应拆迁?建,筑,物的;  !  (?三)未完《成应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 《   —。 (四?)违法建设行为【未处理?完毕:的; 》    (—五)其他不符合规划!验收:要求的;《 【 第二十条 重】要城市规《划,及政府投资建设【的重要公共建筑设】计方:案应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取城市重点—地段的详细规划、】主要景观道路沿【线的重要建筑以【及城市大型公共建筑!设计方案《报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 【 ?。 第二十一—条 涉及历史遗迹】(遗址)《、文物保护》单位和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建设项目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时《应经相应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 《  :  在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改建建(】构)筑物应符合文】物保护有关》。规定的要求》并按批准《的相关规《。划执行其建》筑体量?。和形式应与遗址【历史环境相协调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 — 第—二十:二,条 高层建筑—及周边建设情况较复!杂,的建设项目在申【报建筑设计方案【时除规定的报送内】容外应同时报送拟】建建筑?日照分析报》告日照分《析报:告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 》    《日照分析报》告由:建设单位自行委托具!。有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并具有日照】分析能力的》民用建?筑设计或规划设计、!咨询单位编制 【。 】第二十三条》 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审时除规定】的报送内《容外:应同时报送公共服】务设施配建》图及附表明》确配建设施的—。名称、具体位置和建!设规模详细规划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将审《定的规划总》平面图在《区,内显要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相【关,部门应按照》已批准图纸的—内容加强对公—共服务设施配建工作!的监督检查 ! , 《第二十四条 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布置)—批准后如规划用【地范围内涉及房屋】。拆迁建设单位—必须在所有拆—。迁工作?基本完成《并具备建《设条件后《方可进行单体建筑的!建设 ! 第?二十五?条 在?。城市主干道两侧【及城市广《场周围一般》不得建设《住宅楼、商》业住宅综合楼及公】寓式:办公楼经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建设的《建筑:立面必须与周—围,景观环境相协—。调临街不得设—置开敞?。式阳台封闭式阳【台外侧不《得设置晒衣架 ! 第二】十,六条: 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地?界相邻的单位临【街进行建设》时在满足消防、【施工、?安全等要求》的前提下地界—两,侧的建筑应联体【建设 《。 第二!。十七条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严《禁擅自变更》。已建建筑物需改【变规划?许可内容时应按【规定程序报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重大项—目由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市—政府批?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