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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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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要求依法对建设工!程设计图纸进行【审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涉及《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市:政,公用、?人民防空《、卫生防疫、—园林绿化、道路交】通、:城,市防灾等问题的【建设单位应》同时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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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申报的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批准后下达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
【 ? 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有效期为一年!逾期未申报施工图又!。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即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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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的建筑施工设】计图审查《。批准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行正、?副本制度副》本,适用于办理除房屋】产权:。证书之外的其他【相关:。手,续,正本作为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法定依据之一【凡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的不得进行!工程施工《;凡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的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房屋权属登—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有效期为一】年逾期未开工—建设又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即自】行,失效建设《单位应重《新申:报工程设计》方案及?。施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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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规划》专项验收通过验【收的建?设单位在6个月【内将竣?工,资料报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存档!后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建设工程规划专项】验收合格《证,换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通过规划验收 !
? : (?一)未依《照规划许《可,内容进行《施工的; 》
(】二)未拆除用地【范围内各种临时设施!及,应拆迁建筑物的; !
》 , (三?)未完?成应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 !
(四!)违法建设行—为未处理完毕的【;
《 (五)其!他不符合规划验收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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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重,。要城市规划及政府】。投资建设《的重要公共建筑设计!方案应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取城市?重点地段的详细【规划、主要景观道】路沿线?的,重要建筑以及城【。市大型公共建筑【设计方案《报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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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涉?及历史遗迹(—遗址)、文物—保护单位和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建《设项目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时应经相应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 —在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改建建】(构)筑物应—符,合文物保护有关【规定的要《求并按?批准:的相关规划执行其建!。筑体量和形》式应与遗址历史【环境相协调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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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条 高层建筑!。及周边建设》情况较复《。。杂的:建设项目在申报建筑!设计:方案时?除规定的《报送内容外应同时】报送拟建建筑日照分!析,报告日照分析—。报告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 】
: —日照分析报告由建】设单位自行》委托具有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并具有!日照分析能力的民用!建筑设计或规划设】计、:咨询单位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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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审,时除规?。定的报送内》容外应同时》报送公共服务设【施配建图及附表明】确配建设施的—名称、具体》位置和建设规模详细!。规划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将审《定的规划总平面图】在区内显要》。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相,关,。部门应?按照已批准图纸【的内容加《强对公共服务设【施配建工《作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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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布置)?批准后如规划用地】。。范围内涉及》。房屋拆?迁建设?单位必?须在所有拆迁工【作基本完成并具【备建设条件后—方可进行单体建【筑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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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在城市主干道两侧及!城市广场周围一般】不得建设住宅—楼、商业住宅综合】楼及公寓式》办公楼经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建设的《建,筑立面必须与周【。围景:观环境相《协调临街不得—设置:开敞式阳台封闭【式,阳台:外侧不得《设置晒衣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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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条 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地界—。相邻的单位临街进】行建设时在》。满足消防、施工【、安全等要求的【前,提下地界两》侧的:建筑应联体》建设:
【 , ,第二十七条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严禁擅自变更已建建!筑物需改变》规划许可内容时应按!规定:程序报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重大项目由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市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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