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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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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要求依法对!建设工程设计—。图,纸进:行审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涉《及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市政公用【、人民防空、卫生防!疫、:园林绿?化、道路交通、城】市防:灾等问题的建—设单位应同》时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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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申报的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批准—后下达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
》 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有效期为》一年逾期《未申报施《工,图又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即自行失效【
】 第十八条 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的建筑施》工设:计图审查批准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行正、副本》制度副本适用于办理!除房屋产权证书【之外的其他相关手续!正本作为《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法定依据【之,。一凡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的不得—进行工?程施工;凡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的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房屋权属—登,记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有效期为【一年:逾期未开工建设又】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即自行失】。效建设单位应重新申!报工程设计方案【及施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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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规划专【项,验,收通过验收的建设】单位在6个月内将】。竣工资料报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存档后?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建设《工程规划专项验收】合格证?换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通过规划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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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依照规《划许:可,内容进行施工的; !
— (二)未拆除用地!范,围,。内各种临时设—施及应拆迁》建筑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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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完成《应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
【 (《四)违法建设行为未!处理完?。毕,的;
!。 (五)其》他不符合规划验【收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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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 重要】城市规划及政—府投资建设》的重要公共建筑设】计方案应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取】城市重点《地段:的详细?规划、?主要景观道路沿【线的重?要建筑以及城市大】型公共建筑设计方案!。报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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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涉及历史遗迹(遗】址)、文物保护单】。。位和: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建!。设项目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时应《经相应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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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改建建(》构)筑物应符合【文物保?护,有,。关规:定的:要求并按批准的相关!规划执行其建筑体】量,和形式应与遗址历】史,环境相?协调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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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高:层建筑及周边建设】情况较?复杂的建设项—目在申报建筑设计方!案时除规定的报送内!容外应同时》报送拟建建筑日照】。分析报告日照分析报!告,。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
— 日》照分析报《告由建设单位自【行委托具有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并!具有日照分析能【力,的民用建筑设计【或规划?设计、咨询》。。单,。位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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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审,时除:规定的报送内容【外应同时报送公共】服务设施《配建:。图及附表明确—配建设施的名称、具!体位置?和建设规模详细规】。划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将审定的规划总!平面图在区内—显要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相关】部门应按照已批准】图纸的内容加强对】公共服务设施配建】工作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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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条》 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布置)批!准后如规划用地范】围内涉及《房屋拆?迁建设单位必须在】所有拆迁工作基本】完成并?。具备建设《条件:后方可进行单体【建筑的?建设:
】 第二十五条 在】城市主干道两侧【及城市广场周围一】般,不得建设住宅楼、】商业住宅综合—楼及:公寓式?办公:楼经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建设的建筑立面】必须与周围景观【环,境相协调《临街不?得设:置开敞式阳台封闭式!阳台外侧《不得设置《晒衣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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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地?界相邻的单位—临,街进行建《设时在满《足消防、《施工、安全等—要求的前《提下地界两侧—的建筑?应联: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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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严禁擅自变【更已建建筑》物需改?变规划?许可内容时应按【规定程?序,报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重大项!。。目由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市!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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