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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章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第十六条 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要?求依:法对建?设工程设计图—纸,进行审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涉及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市政公《用、人民防空、卫】生防疫、园林—。。绿化、道路交通、】城市:。防,灾等:。。。问题的建设》单位应同时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审核《意见 【 第十七—条 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申报的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批准后下达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 !     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有效期为—一年逾期未》申报施工图又—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即自行》。失效:。 ? 》 ,第,十八条 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的建筑施工设计!图审查批准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行》正,、副:本,制度:。副本适用于办理除】房屋产权证书之外】的其他相关手续正本!作为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法定依据之【一凡:。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的不!得进行工程》施工;凡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的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房《屋权属登记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有效期为—一年逾期《未开工建设又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即自行【失效:建设单位应重新【申报:工,程设计?方案及施工图— 】 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规划—专,项验收通《过验收?的建:设单位在6》个月内?将竣工资料报—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存档后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建设工程《。规划专项验收合【格证:换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通过】规划验收《。 ,。    (】一)未?依照规划《许可内容进行施【。工的;? ?    (二)未!拆除用地《范围内各种临时设】施及应拆迁建—筑物的; 【  ?  (三)》未完成应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 】    (四—),违法建设行为—未处理完《。毕的; — , ,   (五)—其他不?符,合规:划验收要求》的; ? — 第二十条— 重要城市》规划及政府投资【建,设,。。的重:要公共建《筑设计方案应—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取城市—重点地段《的详细规划》、主要?景观道路沿》线的重要《建筑以?及城:市大型公《共建筑设计方—案报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 【 《 : :第二:。十一条 涉及历【史遗迹?(,遗址)、文物保护单!位和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建设项目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时应经相】应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    在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改建建(构》)筑:物应符合文物保护】有关规定的要—求并按批准的相关规!划执行?其建筑体量和形式应!与遗址历史环境相协!。调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 【 第二十二条! 高层建筑及周边】建设情况较复杂的】建,设项目在申报—建筑设?计方案时除规定的】报送内容外应—同时报送《拟建建筑《日照分析报》告日照分析报告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 【  》   日照分析报】告由建设单位自行】委托具有《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并具有日照》分析能力的民用【建筑设计或规划设计!、咨:。询单位?编制 】。。 , :第二十三条》 ,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审时除规!定的报送内容外【应同时报送公—共服务设施》配建图及《附,表明确配《建设:。施的名称、具—体位置和建设规模】详,细规:划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将审定的规》划总:平面:图在区?内显要?。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相关部门应!按照已批准图—纸的内容加强对公共!。服务设施配建—工作的监《督检查? : ? 《第,二十四条 》。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布】置)批准后》如规划用地范围内涉!及房屋?拆迁建设单位—必须:在所有拆《迁工作基本完成并具!备,。建设条件后方可进】行单体建筑的建设】 》。 ? 第二十五条 【在城:市主干道两侧及城】市广场周围一般不得!建设住宅楼、商【业住宅综合楼及公寓!式办公楼《经,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建设【的建筑立面必须【与周围景《观环境相《协调临街不得设【置,开敞:式,。阳台封闭式阳台【外侧不得《设置晒衣架 【 ?。 《第二十六条》 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地—界相邻的单位临【。街进行建设时在【满足消防、》施工、安全等要求】的前:。提下地界两侧—的建筑应联体建设】 【 , 第二?十七条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严禁!擅自变更已建建筑】。物需:。改变规划许可内容】时应按规定程序【报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重大项》目由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市政《府批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