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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按下列渠道筹】集
》 (一)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建设【资金:;
》 (:。二):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包括银行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等)—;
—(三)出租出售【保障性住房的收【益;:
(四【。),国家代?地方发行的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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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保障性!住房配建商》铺等商业配套设【施,的出售、出租收【。入;
》。。 (六)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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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按】照上级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确定的】任务以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联】合审定?的项目批《复计划按照》实施进度拨付保障】。资,金 :。
》 纳入中省》资金补助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拨付中—省补助资金;建【设单位?根,据施工进度将建设】资金向施《工,。单位:予以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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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切实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金的使?用管理及时将中省】市,县,筹集:的资金全部进入保】障性住房《资金特设专户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挪《作他用也不》得用于平《衡,本,级预:算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联合】审定:的项目?批复计划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第十七】条, 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的职》工家庭可以用住房公!。积金: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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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租金成【本由房屋《的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贷—款利息等构》成市、县区物价【部门定期发布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指】导价格并加强—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管理和投资补!助等
第【二十条? 县:区政府应当》通过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加大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的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公共租】赁住房中长期—贷款引导保险资金】、信托资金投入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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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投资者权益可—依法转?让
第二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维修、养护、管】理由产权单位负【责产权单位也可委托!专业服务企业管理】产,权单位应当为承【租人提供《物业管?理物业管理费由承】租人:负担产权单位应当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供,安全:、文明、卫生、【方,。便、舒适的居住环境!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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