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五章 建!设,管理 》 第:二,十三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通过《新建、改建、—收购、?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新建】公共租?赁住房以配建为主也!可以:。相对集中建设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完善【的区域并《。完善:小区内外市政配套】设施建设 ! 第二十四条!。 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应当【以满足基本居—。住需求?为原则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和节能环保要求!确保工程质》量成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执行【建,。设部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 ?。第二:十五条 《新建公共租赁—住房:采,取地方政府建设【、开发企业建设、企!事业:单位自建以》。及在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套—。建,设等方式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政府可以《组织新职工》较多的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周转过渡性—住房;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可以集—中建设集体宿舍、农!民,。工,公寓或者《人才:公寓:等供租赁使用—。 【 第:二十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政策:执行 ? 【第,二十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应当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强制性规定》开工项目《和竣工项目信—息应在开工和—竣工验收后20个】工作日内按项目逐】个公开? , 《 第二十八条】 以配建方》式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配建的—建筑面积、》建设标准、收回和收!购条件、《价格等内容应当【。作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的:前置条?件并在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或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明》确约定 — ? 第?二十九条 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法】对公共?租赁:住房的质《。量及造?价等工程建设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对其开发】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质量承担责任 【 — 第三十条 —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建立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申领和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的个人信息】、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信息等?内容:的电子档案及时更】新和维护数据健全保!障性住房档案检索体!系做好档《案,的录入、管理、使用!、移除等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