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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 征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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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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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收集相关资料—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调《。查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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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
【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 (二《)续建房屋(已【依法取得建房批准】文件尚未建造完毕的!);
《 (三)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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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
》(五)?其,它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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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国土、规划—、住建?。、,执法等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第—十二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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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发改、财政、】国土、规划、住建、!执法等有《关部门及相关专家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在政府—网站和?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 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实施时间】及签约期限、补【偿,依据、补偿》方式、补偿金额的】确定原则和支付方】式、补?。助和奖励、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以及其他与》征收:补偿:有关事项
》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在政府网站【和征收范围内及【时公布
—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半数以上(不包【括半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条例或!。。本办法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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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拟定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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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各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
第《十五: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 房屋征收所】需的调查模底、测量!测绘、预评估—、公告、论证、听】证、鉴定、申—请执行?、拆除等工作经费】根据项目情》况由各级人》民政府另行拨付【不得在?征收补偿费用—中列支
《。
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应】具,备下列条件
】 (一)》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或符合—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的书面证明;!
《 ,(二)建设项目土】。地预审文件或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的:书面证明;
】。 (三《)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符合城乡!总体规划的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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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项目符】。合有:关部门专项规划【的,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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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书《面证明;
【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 (七)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的,证明;
】(八)符合法—定程:序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 (九)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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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在政府【。网站和征收范—。。围内及时公》告房屋征收部门或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及时向被】征收人送达公告【
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
,。。 (一)—房屋征收《的主体;
【 (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三)征收补偿方】案;
《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
!(五:),现场接?待地:点及联系方式;
! (《六)监督举报—电,话;:
(—。七)其?他应当公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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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被征:收人:对各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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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收回》土地统一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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