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三章 征】收补偿
—
第二十条 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按】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 ?。 各级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三级以上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及有关规定评估【确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第【二十二条 》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
第:二十三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
征收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房屋:产权调?换
第二十四!条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 :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由评估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同一【评估机构《按照同一评估时点】、相同方《法评估确定
!第二:十五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按:照住房保障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在年度保障性】住房供应《计划中单独列出优】先给予住房保障【被征收人可以不参加!社,会轮候
》
,
第二十六条 【被征收房屋》的用途以《房屋所有权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用途为准》。房屋所有权》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载明用?途的以房屋》登记:薄,记载:的,用途为准;均未载明!用途的?以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认定结【。果为准
【第,二十七条 》建设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其规划、设—计,应征:求房:屋征收部门的意【见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应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设【计规范
第二!十八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 补偿》协议订立后被征【收人应当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证件交《于房屋征收部门并】由房屋征收部门到原!发证机关申请注销
!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第,二十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第三十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选,择货币补偿的应当】在货币?补偿:。款足:额支付后《搬迁;?选择产权调换的应】当在签?订补偿协议并—结清差价后搬迁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第三》十一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确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三十二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