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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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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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榆林!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组织实!施榆林中心城—区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 ,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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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改、监察、【财政、审计》、规划、住》建、国土、执法、】公安、工《商、民政等》部门应当依照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
【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的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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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拟定本行政区!域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的规【范,性文件?;,
》(,三)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 (四)接受【举,。报并及时《核实:、处:理;
(】五)编制本行政区域!房,。屋,征收:年度计划;
!。 (:六)组织培训房屋】征收工作人员—;
(七)!实施本行政区域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
《(八)?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并:负责:监,督其工作;
【 (《九)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结构【、层数、用地、附属!设施、装《修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结果;
! (十)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通知【规划、国土》、住:。建,、工商、公》安、税务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 (十一)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
】 (十二)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
【(十:三)向被征收人支】付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费以】及补助和奖励;【或者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和周转】用房;
】(十四)报请—同级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 (十五)【承担征收决定和补偿!决定有关《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负责补偿决!定非诉执行申请【应诉;
》 (十六—)履行条例公布施行!前,。已许可的《拆迁:项,目的拆迁管》理职责;
》
: :(十七)负责—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 , (十八)负【责,其,他与房屋征收补【偿有关的工作
【
第六条 【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 :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房屋征收工作需【要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房屋征收相关技!术或劳动服》务的由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委托房屋征收部【门按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技术【和劳:。务,费用
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条例、本!办法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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