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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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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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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
》榆林: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组织实施榆林】中心城区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 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发改、监察、财【。政、审?计、:规划、住建、国土、!执法、公安、工商、!民政等部门应当【依照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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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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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拟定本行【政区域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的规范性《文件;
】(,。三):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四)接受举报—并及:时核实、处》理;
— (五)编制本【行政区域房屋征收年!度计划;
【。 (六)组织培】训房:屋征:收,工作:人,员;
(七!),实施本行政区域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 (八《)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并负责监督其】工,作;
(】九)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结构:、层数、用地—。、附:属设施、装修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结果;
【 , (十)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通】知规划、国土、住】建、:工商、公安、税务】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 (十一)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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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
《 :(十三)向被征收人!支付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费以及补《助和奖励;或—者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和周转用房;
! (十四)报】。请同级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十五)承》担征:收决定和《补偿决定有》关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负责补偿决】定非诉执《行申:。请应诉;
】 ,(十:六)履行条例—公布施行前已许可的!拆迁项目的拆迁管理!职责;
【 (十七)负责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
,。 (十八)【负,责其他与房屋—征,收补:偿有关的工作
】。
第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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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工作需要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房屋征【收相关技术或劳动】服务的由《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委《托,房屋征收部门按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技术和《劳务费用
】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条例、本办法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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