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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适【用本办?法 ? 《 第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榆林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组织!实施榆林中心—城区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   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发,改、监察、财—政、审计、规—划、住建、国—土、执法、》公,安,、工商、民》政等部门应当—依照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 ?第四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 《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  :(二)拟定》本行政区域》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的规范性》文件;?    (三【)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四)?接受:。举报并及时核—实、处理;》   《 (五)《编,制本行政区域房屋征!收年度计划》;    (六)!组织培训《房屋征收工作人员;!   《 (七)实施本行】政区域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八)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并负责监督其工【作;    (九!)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结构—、层数、《用地、附属》设施、装修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结果; 】   (十)—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通知规划》、国土、住建、【工商、公安》。、税务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  》。  (十二)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 】 ,   (十三)【向被征?。收人支付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费?以及补助和奖励;】或者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和》周转:用房;   【 ,(十四?)报请同级》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十五)承担征收决】定和补偿《决定有关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负责补!偿决定非诉执—行申请应诉;  !  (十六》)履行条例》公布施行前已许可】的拆迁项《目的拆迁《管理职责;》    (十七)!负,责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  (?。。。十八)?负责其他与房屋征】收补偿有关的工作】 :。 第?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    房屋征收】工作需要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房屋征收相关【技术或劳动服务【的由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委,托房屋征收部门按】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技术和劳务费用 ! : 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条!例、本办法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