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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 燃气安全
!第二十八条 【 燃:气供应企《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 (?一)按照国家规【定建立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安全检查、—维修、?维护、事故抢修【等制度及时报告、排!除、抢?救燃气设《施故障和事》故确保正《常供气?
(二【)实行全天值班【制度设置《专职抢修队伍配【备防护用品、车辆】器材、通讯设—备发现燃气事—故或接到《燃气事故报》告时应立即组织抢】修、抢险
— , :(三)指导》用户安全使》用燃气制定安全使】用规则宣《传安全使用常—识
(【四)按照有关规【定在重?要的燃?气设施所在地设【置统一、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专职》人员巡回检查—
第二—十九条 《 在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实施爆》破或焚?烧垃圾、农作物桔】杆等行为
!(二:),建设与?燃气无关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三)!倾倒垃圾、堆放【物品或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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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开挖!沟渠、?。挖坑取土《或种植?深根植?物
(五)!。进行打桩或顶进作业!
(六)擅!自移动?、涂:改、:拆除、毁坏、覆【盖燃气设施》及其安?全警示标志》
(七)其!。他损坏燃气设施或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行为
】 特殊情况确—需进:行,施工或其他作业【的建设?单位必?须与燃气生产—、销售企业协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泄漏或燃】气引起的《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应!立即报告燃气—。企业或消防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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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 燃气事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处理重大燃气!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消防、—安全监管、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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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 ,除紧急情况外未经】燃,气供应企业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启或关闭燃】气,管道上的公共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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