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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 燃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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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燃气供应!企业应建立燃—气用户档案与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
第二!十四条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使:用燃气自觉》。接受供气单位的检】查、:监督:
: ?。(,二)未经供应—企业批准不得—擅自接通管》道燃:气或改变《燃气性质
】 (:三)禁止盗用—或转供燃气
】 (四)》禁止:对液化石油气钢【瓶加热
— :(五)?禁止倒灌瓶》装气和倾倒残—液残:液由燃气《供应企?。业按规定收集处置】
? (六)》禁止擅自改换钢瓶检!。验标记
》 , (七)禁止【自行拆卸、安—装、维修《、改装或装》修包裹燃气设施、】器具
(八!)以管?道燃:气为燃料《的热水器、空—调等设?备必须报经燃气供应!企,业同意由持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安装
《 : (九)《禁止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电器】设备的接地》导体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五条 —燃,气计量表在安装前】必须按?规定进行首次检定对!燃气计?量表的?准确性?。有异议时可由供用】气,双,方共同提取交由【具备资格的检测单位!校验校验费用由【申请方预付差错方】。。承担
第二十!六条 燃气用户应!当按时交纳》气,。费逾期?不交的燃气供应企】业可按?下列规定《向其:收取欠费滞纳—金
》。 ,(一)家《庭用户 》 ,每日按欠费总额【的1‰收取》
(二)其!他用户 《 每?日按欠费总额的2‰!收取
》 , ,(三)?当年欠?费未交清从》跨年度之日》起,。每日按欠费》总额3‰收取—
》。(四)对《燃气供应企》。业书面催《交欠费一《个月后仍未交—清欠费的用户燃气】供,应企业可以中止【供气
《
第二十七条【。 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经营的收【费和服务向燃气供应!企业查?。询对不符合》收费和服务标—准的可向其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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