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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燃!。。气使用?
《第二十?。三条 ? 燃?气供应企《业应建立燃气用户档!案与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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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使用燃》气自觉接受》供气单位的检—查、监督《
(二【)未经供应企业批】准,不得擅自接通—管道:。燃气或改《。变燃气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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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禁止盗用或转供】。燃气
— (四)禁止对【液化石油《气钢:瓶加热?
《 (:五)禁止倒灌瓶【。装气和倾倒残—液残液由《燃气供应企业—按规定?收集处置
【 (六《)禁止擅自改—换钢:瓶检验?标记
(】七)禁止自行拆卸】、安装、维修、改】装或装修包》裹燃气设施、器【具
—(八)以管道燃气】为燃料的热水—。器、空调等设备必须!报经燃气供应企业同!。意由持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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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禁止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电器设】备的:。接地:导体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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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燃气计【量表在安装前必【须按:规定进行首次检【。定对:。燃气计量表的准确性!有异议时可由供【用气双方《共同提取交由—具备资?格的:检测单位校验校验】费用由申请方预付差!错方承担
第!。二,十六条 》燃,气用户?应当按?时交纳?气,费逾期不交的燃【气供应企业》可按下列规定向其收!取,欠费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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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家?庭用户 —每日按欠《费,总额:的1‰收取》
(—二)其他《用户 》每日按欠《费,总额的2‰》收取
《 (三》)当年欠费未—。交,清从跨年《度,之日起?每日按欠《费总额3‰收取【
: , (?四)对?燃,。气供应企《业书面?催交欠费一个月后仍!未交:清欠费的《。用户燃?气供应企业可以【中止供气
】第二十七条 — 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经营的收《费和服务向燃—。气供应企业查—询对:不符合收费和服务】标准的可向其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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