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第五】章 ?燃气使用 】第二十三条 【 燃气供应企业应建!立燃气用户档案与】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 —。 第二十四条 】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使用燃?气自觉接受供气单位!的,。检查:。、监督 》 ,  (二《)未经供应企—业批准不得擅自接】通管道燃《气或改变燃气性【质  《  (三《)禁止盗用或—转供燃气  【  (四)禁止【对液化石油气钢瓶加!热 :   ? (五)禁止倒灌】瓶,装,气,和倾倒?。残液残?液由:燃气:供应企业按规定收】集,处置 《   (六)禁止擅!自改换钢瓶检验标记!  ?  (七)禁止自行!拆卸、安装、维修】。、改装或装修包裹】燃气:设施、器具  】  (八《。)以管?道燃:气为燃料的热水【器、空调等设—备必:须报经燃《气,供,应企业同意由—持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安装 《   (九)禁【。止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电器设】备的接地导体  ! ,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五条 【燃气计量表》在,安装前必须按—规定进行首次检定】对燃气计量表—的,准确性有异议时可由!供用气双《方共同?提,取交由具备资格的】检测单位校验校验费!用由申请方预—付差错?方,承担 第二】十,六条 燃气—用户应当《按时交纳气费—逾期不交的燃—气供应企《业可按下列规—定向其收取欠费滞纳!金    (一)!家,庭用户 每日】按,欠费总额的1‰收取! :  : (二)其他—用,户 每日按欠费!总,。额的2‰收取 【  :  (三《)当年欠费》未交清从跨年度之】日起每日按欠费总】额,3‰收取 》  :  (四)对燃气】供应:企业书面催交—欠费一个月后仍未交!。。清,欠费:的用户?燃,。气供应企业》可以中止供气 【 第二十七条 ! 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经营的收费】和服务向《。燃气供应企业查询对!不,符合收费和服务【标准的可向其—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