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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城市燃—气器具
第】十,。。九,条 : 生产燃气器—具必须取得国—家燃气?。器具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质:量认证严《禁散件组装、销售】伪劣燃气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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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经营燃?气,器具必须经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办理经营】资质后方可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从事?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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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 凡在本市销售的】燃气器具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 (一)在省建设】厅注册?登记并取得销售许可!证,
(二)】燃气器具生产—、,经营企业《在销售地必须提【供售后维修保证【措施
第二】十二条 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必】须符合建设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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