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四章》 城市燃气器具】
第十九【条 ?。生产:燃气器具《必须取得《国家燃气《器具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质量认证严禁—散件:组装、销售伪劣燃气!器具
?
,
第【二十条 经营】。燃气器具必须—经,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办,理经:营资质后方可—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从事经?营活动
》
第【二十一条 》。 凡在本市销—售的燃气器具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省建设厅注册登记】并取得销售》。许,可证
【(二)燃气器具生】产、经营企》业在销售《地必须提《供售:后维修保证措施
!
第二《。十,二条: 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必须符】。合建设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