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供热与用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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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铁岭市供热期】限和室内温度—标准:
【 (一)—供,热期限每年11【月1日零时至次年的!3,月31日2》4时:;
【。 (二)【室内温度标》。准按照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设的房屋》(,节能建筑)的居【室平:均温度不低》于18℃;》其他:建筑:的房屋室内平均【温度不?得低于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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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热源企业与供—热企:业供热企《业,与热:用,户应当分《别签订供用》热合同?供用热合同内容包括!供热期限、室内温】度、维护责任—、收费标准、收费时!限、结算办法及违约!责任等供用热合同】采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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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供【热,企业应?履行下列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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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行国家》和省:、,市城市供热》管理规定接受城【市供热?管理部门的》。监督;
! (二—)按:照特许经营许可【证和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权力、责任【、义务开展供热经】营活动?;
】 (三》)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对供热?设施进行检修、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稳定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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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建】立健全报修》处理、供热》设施档案等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室温监测手段—。了解:供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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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执行市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供热!标准和?收,费标准?。;
】 (六》。)听取热用》。户意见?。及时处理供热问题】改善服务质量—。
—第二十?二条 热用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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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在供热期前足额交纳!取,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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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得擅自启动—。和,关,闭,供热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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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不得擅】自,改动供热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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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得排放、盗!用供热循《环水或蒸《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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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得《擅自:。挪动、改动热计量仪!表及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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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不得实施影响【供热效果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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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供热企》业应按规定使用符合!环,保标准的洁净燃料】减少:污染实行低温—连续供热;不—能,实行低温连》续供热的其供热的】。。间歇时间每次—不多:于1小时每日供热间!歇时间累《计不超过6》小时
】第二十?。四条 供热—企,业未按?规定的供热》期限供热连续—6小时?未达:到规定的《供热:温度热用户有—权要求供热企业【退还部分《取暖:费;给热《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但不可抗力—造成无法供》热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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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企业可按退费系!数按日?按温差退费平均每降!低1℃按日》退费系数《的10%退费—如降低到6》℃以下(含6℃)节!能建筑8℃以下【(含8℃)》则按日退《费系数的1OO【%,退费各月各日退【费系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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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11月和次年3!月每月?退,费系数为13%每】日退费系数为O.】。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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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12月和次年】2月每月《退,费系数为22%每】日退费?系数为O《.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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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年【1月的月《。退费:系数为30%—每日退费系数—为O.97》%;
》。
? 热用—。户认为室温达不【。到规定的标准可以向!供热企业提出索赔】双方达不《成协议向城》市供热管《理机构申《请,测定和裁《决
】 热用户应在供!热期结束后》60日内《持供用热合同书【、取暖费《交费凭证和双—方签字的室温测【定,单或:城市供热管理—。机构的测定裁—。决书到供热》企业办理退费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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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因供》热企:业原因发生超压爆】片、跑水、停炉【、停泵、冻涨等事故!给热用户造成损失】的应按损《失程度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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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用户擅自拆除、【。。移动、改造》、遮蔽?供热设施或损—。坏供热设施造—成供:热温度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供热企业不予退还!取暖费?不,予补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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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热用户擅自增】减散热?器、改动散》热器:位置、改动供热【管道、对供热设施】保温不当等造成达】不到供热标准—。。或出现滴、漏水【现象造成相邻热用户!经济损失的由该热用!户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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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 已:分户改造的房—屋未用热《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室:。内给排水设施正【常使用因《室温:过低致使《管道冻裂给供—热企业或者》相邻用户《造成损失的由该用】户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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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供《热设施?发,生故障供热企业【应立即组织抢—修并报告当》。地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因?。抢,修需要占用道—。路等公共场所可【先,抢修后补办手续【公,安,、交通?、电力、城建等有】关行:政部:门应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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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抢》修期:间现场应《当设置警告》标志和?安,全设施;抢》修结束?后应:恢复原状《
第二十!九条 供热企业】非事故原因》停止供热8小时【以上(含8小—时)的供热企业应提!前24小《时公告?热用户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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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热企业对供热—设施进行《抢修、维修、更新】、改造?时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必须给—予配:合不:得,阻挠作业后》应予: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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