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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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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结《构设计应保证建(】。。构)筑?物具有足够使结构体!系,传力直接、构件受】力明确并施工安装】方,便的承载能力、稳】定性、整《体性和适宜的刚度满!足使用功能和耐【久性能的要求—
7【.1.2 主体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50年
!7.1.3 【抗震:设防的建《(构)?筑物结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和》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的有关规《定;抗震设防—类别的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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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结构设计】中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应】经过:有关验?证并应具有完整的】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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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 结【构分析所采用—的计算软件应—经过考核和验—证对计算结果应进行!。判断和校核确认合】理、有效后方可用】于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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