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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村(居)【民建房规《。划管理
第】二,十九:条, 在:。城市建?设近期改造规—划控制范围内严禁】个人新建、》扩建房?。屋,危旧房屋确》需修缮的只》能在原基础、原面积!内维修?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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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条 村民!建房必须严格按照】村庄详细《规划规定的建筑【间距、建筑层数等技!术指标?实施
】 第三十一条 】在房屋密集的旧城区!或自然村庄政府积】极鼓励?村(居)《民利用?旧房占用的土地依照!城市规划《联合修建《单元式住《宅楼鼓励农村—村民以联《合修建单元》式住宅楼《。的形式新建住房 】
《 村(居)】民联合修建单元式】住,宅楼享受政府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墙改费、建筑—行业统筹《费、定额测定—费、:。消防建审费、人防异!地建设费等行政【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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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民联合!修建:单元式住宅》楼由村委会统—。一组:织实施已享有联建】楼房屋的村民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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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条 在未编制【详细规划的区域以】。。及30米以上(含3!0,米):规,划,道路红线《外,100米范围内、2!0米以上(含2【。0米)30米以下】规划道路《红线外50米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个人住?宅确因房屋危旧的经!查实可原《地基、原面积翻【建或:对原房屋维修加固 !。
第!三十三条 》在老城区内对—未编制详细规划、没!有城市近期建设改造!安排:。同时也不《在,第三十二条所列范围!内的地段个别家【庭确因人《。口多住房困难—的,可在符合《建,筑间距、交通消防】的条件?下,不扩大建房用—地面积?改建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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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城区内—背街:小巷两侧的现有房】屋一律不《得占:用巷道进行扩建【。。不得:占用巷道修》建水池、《炉灶、台阶》等和:构筑物不得在—巷道两侧房屋的【平台上搭建简—易建筑物或构—筑物城市规》。划对现有巷》道宽度?有规划控制的突出】规,划道路红线》的房:屋在修建时必须退后!道路红线自然形成的!狭窄巷道其两侧影】响交通?的个人房屋》在维修改建时必须】向内退?缩并不得《修建影响交通—、消防和邻居—采光通风的外挑阳】台在巷道道》口的转角处为保【证交通视线房—屋应做切角或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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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临街《个人房屋或围—墙需要开门做商业用!房的应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改建—手续改?。建门面要做到—新、:老建:筑的协调统一、美观!大方已编制规划的按!规划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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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批准?擅自开门经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办理工商行政【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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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六条 村】。(居)民修建二层(!含二层)以上房屋必!须,经有:设计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设》计施工图或》采用经市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使用?的标准图禁止无证】设计、无设计—。图纸施工 》
【 个人房屋的建【筑设计应体现地【方,特色造型美观—规划:。新,村的同?排相连房屋修—建时应统一设计统一!建筑高度统一屋面】形式统一建筑—。的外装饰使相—连的建筑组》合完整、协调、美观!不同村庄应有不【同的建?筑,设计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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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七条《 城市中心规划区】村(居)民》个,人一般只批准—修建三层以内住宅】确因居?住困难的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可修建四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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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村(居【)民个人修建—房屋必须由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承担施工禁止无!证施工?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
】第三:十九条 《村庄规?划区的?。道,路、绿化《、给:排水、电力、通讯等!公用配套设施的【建设镇(乡)、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应做:出具体?的建设计《划,逐年落实《完善并以村为—。单位做好村》庄内的物《业管理工作》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参与村镇的》公共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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