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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村民建房用》地管:理 ? :第十七条《 农村个人建房【所使用的土地属集体!。所有个?人只享有《使,用权:。当,城市建设需调整宅基!地、:承包地、自留地【时,原土地使用人应【当服从?村民个人建》房需要调整宅基地】、,承,包地、自留》地时:应当与原土地使用】人协商解决 】    《 ,镇(乡)、办—事处、村《委会应当根》据村庄规《划和国?土部门下达》的宅:基地:指标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有计划地调整村庄规!划区的?村民:建,房用地统筹、合【理地:安排村民建》房和村?庄内的配《套设:施建设 — 第十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村民可以申请宅【基,地 :    【(一:)无房户和现有宅】基,地低于规定》标,准不能满足生活需】要的; 【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建设搬迁重建的】村民; 《    (三!)经有关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无住房《的,农户; 》。  《  (?四)经有关部—门批准回《乡定居?的,华侨、侨《眷和港、澳、台属】;,。 ,   — (五)《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后与父《母,分户现在宅基地低】于规定标准的;【    】 ,城镇居?民与农村村民结婚双!方均无住《房的可享受所在地村!民的同等待》。遇离婚?或,丧,偶妇女?。。及,其,所生子女应享受居】住地其他《村民同等待》遇不得强《迫其迁回原籍 】 《 第十九条【 农村村民个人使用!宅基地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制度:。。。宅基地使用》面积:严格按照有关—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执行 】    村庄—内的建筑间距、道路!、绿化?等公共设施用地及】其它空?地属集体所有公【共使用个人不得占】。用, 《 : , 第二十条 村民!原有房屋因转—让、继?承、赠与他人、分户!等原因?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变更【登记而申请》修建:房屋的规划部门不予!受理:。 》。 ? 第二十一条— 户籍已迁出—本村的人《员不再享《受本村宅基地—指标 】 第二》十二条 在》农村拥有房》屋的城?市居:民不批准新划拨宅】基地建房旧宅—基地:符合村庄个人建【房规划的可按规【划原址翻建不符合】。村庄规划的只能批准!原房屋维修加固 】 【 第二十三条 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村民个—人住房?的参照国家》征地:拆,迁有关规定执行【   【  村民《因房屋拆迁需要进】入规划的村庄新建】住房的按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 第二十四】条 要求《与子女同住的居住】。。他处的老人》老,人的:宅基地与同》住子:女合并?划拨后同住子女不得!再与老人分户—建房:老人户口也不—得再分摊给其他【子女重复划》。拨建房?用地 》 第【二十五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买卖房屋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使用权的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的房!屋和其他设施或者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    ! 因:。。全部:或部分出《售、赠与他人、出】租自有住房或者将】原,居,住房:屋改:为其他用《途等行为《。造成居住困难的【村民:不得申请建房用【地也不?得申请房屋扩建 】 第!。二十:六条 凡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等非法手】段获取批准占用土地!建房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和其他设施》 【 第二十七条 农!村村民易地划—拨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原房屋及其附属【。物要全部拆除原【宅基地交村组集体】组织统一管理— — 第二十八条 农】村,个人建房审批实【行,公开办事制度村委】会应当将建房用地户!数、:用地指标、宅基地面!。积,等,情况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