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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村民建房用地【管,理,
第十七条】 农村个人建房所使!用,的土地?属集体?所有个人只享有【使用权当城市—建设需调整宅基地、!承包:地、自留地时原土】地使用?人应当服从》村民个人《建房需要调整宅【。。基地、?承包地、自留地时应!当与原土地》使用人协商》解决
— 《。镇(乡)、办事处、!村委会应当》根据村庄规划—和国土?部门下达的宅基地】指标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有计划地调整—村庄规划区的村民】建房:用地:统筹、合理地安【。排村民建房和—村庄内的配套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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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村民可以】申请宅基地
!。 (一—)无房?户,。和现有宅基地低【于规定标准不能满】足生活需要的—;
— ,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建?设搬迁重建的村民】; :
【(三)经有关—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无住】房的农?户;
— : (四《)经有?关,。部门批准回乡定居的!华侨、侨《眷和港、《澳、台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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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后与父】母分户现在》。宅基:地,低于规定《标准的?。;
【 城镇居民与农!村村民结婚双方均无!住房的可享受所【在地村民的》同等待遇离婚或【丧偶妇?女,及其所?生,子女应享受》居住地?其,他村民同《等待:遇不得强迫其迁【回,。。原籍
! 第十九条 农】村村民个《人使:用宅基地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制度宅基地使用【面积严格按照有关】。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执》行
【 ?村庄内的建筑间【距、道路、绿化【等公共设《施用地及其它—空地属集体所有【。公共:使,用个人不得》占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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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 《村民原?有房:屋因转?让、继承、赠—。与他人、分》户等原因《。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变更登—记而申?请修建?房屋的?规划部门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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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户籍已迁》出本:。村的人?员不再享受本村宅基!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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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在【农村拥?有房屋?的城市居民不—批准新划拨宅基地建!房旧宅基《地符合村庄个人【建房规划的可—按规划原址》翻建:。不符合?村,庄规划?的只能?。批准原房《屋维修加固 —
— 第二十三条 】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村民个人住】房的参照国家征【地拆迁有关规—定执行
! 村民因房屋】。拆,迁需要进入规划的村!庄新建住房的按【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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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要求与【子女:同住的居住他—处的老人《老,人的宅基地》与同住子女合—并划拨后同住子【女不得再与老—人分户?建,房老人?户口也不得再分摊】给其:他子:女重复划拨建—房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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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买卖【房屋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使用权的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的房屋和其他设】施或者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
— 因全》部或部分出售、【赠与他人、出租【自有:住房或者《将原居?住房屋改为其—他用:途等行为造成居住】困难的村《民不得申请》建房用?。地也不得申》请房屋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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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条 凡?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等非法手段获!取批准占用土地【建房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和其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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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农村村民易地划】拨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原房—屋及其附《。。属物要?全部拆除原宅基地交!村组集体《组织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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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农村个人建房审批!。实行公开办事制【度村委会应》当将建房用地—户数、用地指—标、宅基地面积等情!况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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