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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章 土地储】备程序和补偿 【 ?第十二条 按本【办法第八《条、第十一条二款】规定应收回的—土地:由土地所在》地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收回方案!报同级政府批准【由土地?储备经营中心实【施对其中《依法应给予补偿的由!土地储备经营中心拟!。定补偿?。方,案经州?、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实施《。 【 第十三》条 按本办》法,第九条、第》十一条三款规—定,应收购的土地按以下!程序进行收购—    (一【)申请?收购符合《土地收购条件的土】地使用?。。权人向土地储备【经营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申请【书提供?申请收购土地的相】关资料  【 ,。 (二)权属—核查土地储备经营】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供,的,土,地包括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权属、【。土地面?积、土地类别—、四至范围、—土地用途、他—项权利等进》行实:地调查核实  !  :。(三)费用测—。算土:地储备经营中心【根据收购地块—的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基准地价》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状】况进行收《购补偿费用的测【算   — ,(四)拟《定方案?土地:储备经营中心根据土!地权属核查及费【用测算结果拟定土】地收购具体》方案:  《  (?五):上报审批土地储【备经营中心将拟定的!土地收?。购具体方案送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政府批准   ! (六)签订协议收!购方案经批准后由土!地储备经营中心【与原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协议 【  ?  (七)》支付补偿土地储【备经营中心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协议!约定:的收:购金额、期限和【付款方式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补:偿费 ?    》(八)交《付土地原土》地使用权人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协议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土地《储备:经营:中心交付被收—购的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 — 第十四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协议?包括以下内容 【 :   (一》。)土地位置、面积、!用途及权属依据; !   《 ,(二)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补偿费用》及支付方式》和期限?; 《 ,  (三)交付土地!的期:限和方式; 】   ?(四)?双方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 (五)违》约责任;《。 ?   (《六)争议的处理【;    【。(七)其他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内【容,。 第十五】条 土地储》备经营中心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征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按程序—征用后移交》给土地储备》经营中?心储备?土地储备经营中心支!付相应的征地费用 ! 《第十六条 》按本办法规定应【收回或收《购土地的补》偿按下列方式确定】。    —(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的合—法支出确定》其中无偿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再—进行补偿  】  (二)收购【土地:使用权的补偿—。由有资质的地价评】估机构依《据土:地基准地价和国【家有关规定按原【土地出让的用途、条!件、:剩余使?用年限进行评估【由土地储备经营中】。心依评?估结果拟定》补偿:方案经?。。州、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实施  —  (三《)收回或收购—土地上合法的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的补偿由土地—储备经营中》心按:城市房屋折迁—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补偿和安》置 第十七!。条 :征,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规定予以【补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按州【、县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