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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储备土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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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储备土地整》理,包,。括 :
》(,一,)完:成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拆《迁;
》 , (二《)土地平整;
! ?。(三:),完善和建设道路、管!线等城市基础设施增!强储备土《地的市场吸引力及】时提供建设》项目用地
!第十九条 储备【土地开发的》整理方案《经州、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土地储备经营中心】按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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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在进行储备土地【开发整理时土地【储备经营中心—应通过招投标—。或其他公开竞争方式!确定储备《。土地开发整理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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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土地储【备经:营中心在原土—地使用权人交—付土地至储备土【地供地?前应加强《管理防?止土地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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