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储备土地的来源!
第八—。条 :下列土地应收—回储备
【。 ,。 (一)未明确使用!。权人的国有土地; !
(二)】依法收?回的荒芜、闲置国有!土地;
》
:。 , (三)依法没收】违,法占用的《国有土地;
【
, (四)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权人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国有《。土地;
》
(五)【因单位迁移、撤销】或,者其他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
【(六)因公共利【。益需要使《用的土地和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由州、县《人民政府指令收回】的,国有土?地;
(!七,。)公路?、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土地 】
第九条 下!列土地?。应收购储备
【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时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州、县人民政】府行:使优先购买权—由,土地储?备经营?中心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价格优先《收购的?土地:; :
(二)因!单位迁移、撤销或者!其他原因调》整出:的以有偿使用方【式获得的国有土【地;
(!三)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土地使用权人无力!继续:开发但尚未》构,。成闲置的国有土【地;
《。
? (四?。)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州、【县土地储备经—营中心收购的国【有土地;
!。 (五)其它需要】收购储备的国有土地!
第十条】 ,依法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
,
第十一—条 对国有》企,业,改革:中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按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
, ?。 破产?企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属于破产财产在企!业破产时土》地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收回
!
企业因】迁移、撤销、解散】、产业结《。构调整等《原,因调整?出的以有偿》使,。用方式获得的国有土!地,由土地储备经营中心!统一进行收购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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