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结构和设备整体提升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162-2016 建标库

7  计算机控制液压提升系统

7.1  计算机控制液压提升系统的设计与配置

7.1.1  液压提升系统应采用计算机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重型结构和设备整体提升宜用计算机控制液压提升系统(简称液压提升系统),液压提升系统宜采用柔性钢绞线承重,由提升油缸、泵站、传感检测及计算机控制系统组成。

    2  提升油缸宜用穿芯式油缸,内置一束钢绞线承载,由上锚具油缸、下锚具油缸和主油缸三部分组成。锚具夹片规格应与钢绞线的规格相对应。

    3  提升泵站宜采用比例液压系统,实现多点同步控制。

    4  计算机控制系统宜采用网络实现信号互连,根据被提升的结构或设备的控制要求选择传感器的种类和精度,宜配置长距离传感器和荷载传感器,应实时测量各个提升点的位移和荷载信息,通过液压比例系统实现位置同步和荷载均衡控制。

7.1.2  液压提升系统的提升能力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被提升结构及附属设施的重量、提升吊点布置的数量和方位及结构分析计算的结果,确定各吊点荷载。

    2  应根据各吊点的荷载确定液压提升系统的总体提升能力和各吊点提升能力。

    3  各吊点提升能力(指定吊点液压提升油缸额定荷载)不应小于对应吊点荷载标准值的1.25倍。

    4  总体提升能力(所有液压提升油缸总额定荷载)不应小于总提升荷载标准值的1.25倍,且不大于2.5倍。

7.1.3  多个提升油缸组合的吊点,宜采用同一型规格的提升油缸。

7.1.4  液压泵站配置应满足提升速度和提升能力的要求。

7.1.5  液压提升系统的设计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提升系统的控制要求,选择位移与荷载传感器。

    2  应根据被提升物的控制目标设计控制系统及编制控制软件。

    3  对多吊点的提升系统,宜结合结构计算结果选择荷载均衡和位置同步控制,并应编制控制软件。

7.1.6  传感检测及液压提升系统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  在控制系统的顺序控制功能中应设置安全自锁、互锁功能,不应有违反既定逻辑、既定时序的机械、液压和电气动作。

    2  应选用抗干扰性能好的电气器件。

    3  控制系统应有避免误触键、碰撞等引致的误动作的技术措施,应设置各种检验算法和判断逻辑。

    4  控制系统应具有实时在线检测故障的手段及与控制系统完全独立的辅助检测手段。

    5  控制系统应具有系统失电、失控时的保护措施。

    6  控制系统的供配电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控制系统处于施工现场的高位时,应设置可靠的防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