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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准—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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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纳入:保障性住房的供应范!围
?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在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45平方】米;
(!二)具有本市农村】户,籍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年度本市农【村居民纯《。收入的一定》比例;在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45平方米;自愿放!弃宅基地;》。
(三】)新就业无房人员应!当持有大中专—院校、职校毕业证】书自毕业时起—未满5?年;在本市签订2年!以上就业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在本市无住房!;
《 : (四?),来铜务工人员应【当在:本市签订《劳动合同并就业【。2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在本市无住房】
》 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应当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六条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
(】一)已享受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房,、集资建房)承租】廉租住房、》单位公房等政策性】住房的;
】 (二)在—申请:前5年内转》让自有住房、—且,超过: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住房【困难条件的》但,因特殊原《因将原住房转让【造成家庭住房困难】的除外
第十七】。条 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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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 (?二)房屋征》收,范围:内无经济能力回购产!权调换房屋的—被征:收人家庭;
! (三)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居住因公共!利益被征收后—在本:市内无其他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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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铜《工作的?市级以上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烈军属、四级以!上残:疾人员家庭》;
(】五)放弃计划生育政!策指标或家》庭成员?中有:计划生育后遗症的】
第十八》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登记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纳入保障性住房【统一登记仍》按原规?则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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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市】、县(区)政府投资!筹集的?保障性住房》面向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并:逐步扩大到》新就业无房》人员和来《铜务工人员等—群体:市政府每年确—定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分别用于解决新】就业无房人员—。和来铜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
】 县、《区,政府投资在乡—镇居民点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就近面向辖区—内,具有本市农村户【籍、且?自愿放弃《宅,基地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
开】发区、园区、企业投!资筹集的保》障性住房面向辖区、!企业:。内符合?条件的?人员:供应
《。 ?。 机构投《资者或房《。。地,产企业投资筹集的】保障性?住,房,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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