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第五章 配租【管理 第二十!条, :保障性住房配租面】积与申请人的家庭人!口、代际关系等相】适应原则上3人以下!(含:3人:)户安排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住!房4人以上(—含4人)户安—排建筑面积》65平?方米以下住房高层适!当放宽5至10平方!米, 第二十一条【 本市城乡—户籍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向所?在的:社区(村)》提出并提交下列材】料    — (一)铜陵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 : ,   (二》。)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    《 (:。三)家庭经济状【。况核定证明; 】    (四)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  :。 社区?。(村)经初》审公示后报街道(乡!镇、办事处)、县】区政府逐级审核【公示 第二十二】条 新就业无房人!员和:来,铜务:工人:员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向所在《单位提出并提—交如下材料 —     (一【)铜陵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  】   (《二)申请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文—件、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  《   (三》)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    《所在单位经初审公示!后连同铜陵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汇总表、对!。申,。请人的组合租—赁,安置:方,案、对入住人员【以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予以【保证的担保书和【收入:核定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报市—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具体审核】办,法由市人社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三!条 市《政府投资《建设的人《才公寓由市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审核和公示 !第二十四条 【审核单?位应:当对申请《人住房状况》进行核查市》、县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应当【提供:便利    【 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家庭住!房、收?。入和财产状》况,声明:。同意:审核机关调查—。核实其家庭住房【。和资产等情况 第!。。二,十五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由市》、县住房保障机【构按住房困难状况】、申请的时间、选】择的保障《性住房位置》和相应的户型和房】源情况确定轮候【顺序本市城乡户籍家!庭与新就业无房人】员、来铜务工人员、!引,进人才分《别排队轮候 —    《 新增房源达到入住!条件后由市、县【住房保障机构依轮候!顺序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配租确认通—知,书领取?配租确认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到指定《的营运机《构签订铜《陵,。。市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3年—。因就业?地距离房《源,地远等?原因声明不签—订租赁合同的可以继!续轮:候未按?期签订合同》。的且不?主动:声明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3年内不得!再提出申《请 第二十六条】 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   ? (一?)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二)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 ,  :  (三)物业管】理、水电气、通讯、!电视、电梯等费【用的支付方》式;    【 (四)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 ?    (五)租】赁期限;   】  (?六,),房屋维?修,责任; 》    (七)【停止住房《保障的情形;—  ?   (八)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 (九)其他—约定 第二十七条! 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参照同地【段、同类别商品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确定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部门!、市财政部门—测算按?年度向社会公布 】     承租【保障性?住房的租金》支出超过《家庭合理《承受能力的部分由政!府给予?租金补?贴不同收《。入家庭租金支出占】家庭:。收入:的合理比例由住【房城建?部,门会同统计、民政部!门确定 第二【十八条 开发区】、园区、企业投资】筹集建设、面向【园区和本企业职工出!租的保障《性住房由其》自行组织审核、【公,示、配租租金自主确!定,配租情况《应,当报市住房保障机构!备案纳入《全市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统一】。管理 ? ,第二十九《条, 承?租人应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附属设施损坏【。的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第三《。十条 成片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由营运机构组【建或选聘的专业物】业服务?公,。司或专业管理机构】承担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在选聘物业服务】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小区住【。户     普通!商品住房《、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征:迁安置?房,等项目中《配建的保《障性住房纳入—小区:物业管理范》围   》  持有最低—生,活保障证、低收入家!庭救助证的申请人承!租保障性住》房的物业服务费按】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