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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资金【和优惠政策
】
第十二条 保】障性住房资金—通,过以下渠《道筹集
【。 (一)》上级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
!
》(二)财政年—度,预算安排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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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土地出让收入的【25%;
】 (四《)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全?部余额;
【 (五)—政府债?券资金;
》
? :(六)企业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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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银行【贷款;
!(八)保《障性住房租、售【收入;
】 (:九)其它《资金
第十三【条 ?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 :。 , 机构投《资者或房地产企业】。投,资,。建设用?于长:期运营的保障性住】房享受本条第—一款:规费减免政策
第!十四条 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运营执?行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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