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四章 准入】条件 第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纳入保障—性住房?的供应范围》    》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在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45平方》米;     】(二)具有本市农】村户籍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年度【本市农村《居民纯收入的—一定比例;在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45平方米;【自愿:放弃宅基《地; 《    (三)新就!业无房人员应当持】有大中?专院校、职校毕业证!。书自毕业时起未满】5年;在本市签订】2年以上就业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在本市无住房; 】  :   (四)来铜】务工人?。员应当在本市签【订劳动合同并—就业2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在本市?无住房 》    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应》当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第十六条》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    ! (一)已享受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房、集资《建房)承租》。廉租住房、单位公房!等政策性住房—的,;, , ,    (二)在】申,请前5年内转—让,自有住房、且—超过: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住房困难!条件的但《因特:殊原因将原住房转】让造成家庭住房困】难的除外 》 第十七条 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予以:保障: :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  : (二)房屋征收】范围内无经济能力回!购产权调换房屋【。的被征收人家庭;】   《  (三)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居住因公共】利益被征收后在本】市内:无其他住《房的; 《     (四)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铜工作的市级以【上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烈军:属、:四级以上残疾人员】家庭;    】 (五)放弃计划】生育政策《指标或家庭成员中】有,。计划生育后遗症的 ! 第十八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登记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纳入保障性住—房统一登记仍按原】规则轮候 第十九!。条 市?、县(区)》。政府投资筹集的保】障性:住房面向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并【逐步扩大到》新就:。业,无房人员和来铜务工!人员:等群体市政》府每年确定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分别用》于解决新就业无房人!员和来铜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  【   县《、区政府投资在【乡镇居民点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就近面—向,辖,。区内具有本市农【村户籍、且自愿放弃!宅基地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 ?     开发区、!。。园区、企《业投资筹集的—保障性?住房面向辖区、企】业内符合条件的人员!供应     】机构投资者或房【。地产:企,业投资筹集的保障性!住房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供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