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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配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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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保障性住房配租【面积与申请人的家】。庭人口、代际—关系:等相适应《原则上3人以下(含!3人)?户,安,排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住房4】人,以上(含4人)户安!。排建筑?面积65《平方米?。。以下住房高层适【当放宽5至1—0平方米《
第二十一条 】本市城乡户》籍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向所在的社区(【村)提出并》提交下列材料
】 《(一)铜陵》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
— (:二)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三)家庭《经济状况核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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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
社区【(村)经初审公示后!报,街道(乡《镇,、,办事处)、县区政】府逐级?审核公?示
第二》十二条 新》就业:无房:人员:和来铜务工人员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向所在单位提【出并提交《如下材?料
? (》一):铜陵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
【
? (?二)申请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文件、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
【 : (三)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 所在?单位经?初审公示后》连同铜陵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汇》总表、对申请人的】组合租赁安置方案】、,对入住人《员以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予以保?证的担保书和—收,入核定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报市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具体《审核办法由市人【社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三条 市政府投【资建设的人才—公,寓由市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审核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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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审:。核单:位应当对《申请人住房状况进行!核查市、县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应当提供便利
】
《 ,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家庭住?房、收入和财产状况!声明同意审核—机关调?查核实其家庭—住房和资产等情【况
第《二十五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由市、县住房!保障机构按住房【。困难状况、申—请的时?间、选择的》保障性住房位置【和相应?的户型和房源—情,况确:定,轮候顺序本》市城乡?户籍家庭与》新就业无房人员【、来铜务工》人员:、引进人《才分别排队轮—候
【新增:房源达到入住条件后!由市、县《住房保?障,机构依轮候顺—序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配租确认通】知书领?取配租确《。认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到指定的》营运机?构签订铜陵市—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3年因就业地距【离房源地远等原【因声明不签订—租,赁合同的可以—。继续轮候《未按期签订合同的且!不主动声明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3年内不!得再提出申请—
第二十六条【 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一)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 (二)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
, (三)物】业管理?。、水电气、》通讯、电视、电梯等!费用的支付方—式;
— (?。四)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
(五)!。租赁期?限;
?
? (六)房屋维修!责任;
《。
(七)停!止住房保障的—情形;
》 , (《八)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 (九》)其他?约定:
第二十七条 】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参照?同,地段、同类》别商品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确定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部门、市—财政部门测算按年】度向社会公布
】 承租保障】性住:房的租金支出超过家!庭合理承受能力【。的部分由《政府给予租金补贴】不同收入家庭租金】支出占家庭收入的合!理比例?由住:房城:建,部门会同统计、【民政部门确定
】第,二十八条 开—。发区、园区、企【业投资筹集建设、】面向园区和本—企业职工出租—的保障?性住房由《其自行组织审—核、公示、配租租金!自主确定配租情况】应当报市《住房:保,障机构备案纳—入全市?。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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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承】租人应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附属设施》。损坏的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第三十【。条 成片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由营运机构组建!或选聘的专业物业服!务公:司或:专业管理机构承担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在选聘物—业服务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小区住】户
— 普通商品住房、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征—。迁安置房等》项目中?配建:的,保障性?住房纳入小区物业】管理范围
! 持有最低》。。生活保障《证、:低收入家庭救助证的!申请人承租保障【性住房的《物,业服务费按》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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