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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使用:权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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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和【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它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和抵押;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及其它附着—物转让、出租和抵】押时其?占用范?围内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和—。抵押: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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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二!十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取:得;
【 (二?)持有?集体土地(指—建设:用地)?使用证;
【 (三)按照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50:。%以上
第—二十一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审批?分别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 (一)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转让《双方持集体》。土地(指建设用地】)使用证《、,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转让【合同、土地开—发利用?状况等?有,。。关材料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部门窗口审!核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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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的?出租双?方应当?。。持集体?土地:(指建设用地)【使用证?。、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出租合同等》有关材料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报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部门【窗口审?批
《 (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抵押当事人【应当委?托具备土地评—估资:。质、房地产估价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其抵押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进行:价,值评估由抵押双方】持集体土地(指建】设用地?)使用?证,、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抵押合》同、地价评估报告】等有:关材料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报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部门窗口审批—后,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第二十二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后《原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转移:新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者应按照原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的【约,定开发利《用土地
第二【十三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约定的集体【土地使用年限—不,得超过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集】体,土,地使用年《限减去原集体—土地使用者已使【用集体土《地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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