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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使】用权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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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和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它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和抵押;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及其它附着【物,转让、?。出租和抵押时其占】用范围内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和!抵押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二—十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一)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取得;
】 (二)持有—集,体土地(指建设用地!)使用证;》
(三)!按照: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50%【以上
第》二十一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审批分别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 (?一)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转让】双方持集体》土地(指建设用【。地)使用《证、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转让合?同、:土地开发利》用状况等有关—材料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部门窗口审—核,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 ,(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的出租双方应】。当,。持集:体土地(指》建设用地)使—用证、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出,租合同等有关材料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报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部:门窗口审批
【 (》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抵押【当事人应当委—托具备土地评估【资质、房地产—估价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其抵押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进》行,价,值,评估由?。抵押双方持》集体土地《(,指,建设用地)使用证、!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抵《押合同、地价评估报!告等有关材料—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报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部门窗口审批】后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第二十】二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后】原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转移新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者应按照原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的约定开发利【用土地?
第二十三—。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约【定的集体土地使用】年限不?得超过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集】体土:地使用年限减去【原,集体土地使用者已使!用集:体土地?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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