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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有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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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的批】准权限在市、县人】民政府其最高年【。限参照同类用途【。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执!行
?第十:。。条 集?体,建设用?地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程序》和办法采用》招,标,、拍:卖、挂牌及协—议出让等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 对工业、】商业、旅游、娱乐等!经营性建设项目用】地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的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 , 对基础设【施、公益《事业项目用》地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采取租赁】、,作价出资《(入股)、》联营等形式提供土】地使用?权也可以《采用协?议出让方式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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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集体】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向集体土地所!有者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土地有偿使用费包括!土,地出让?金、租金《以及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联营?等产生的《土地收益
—第十二条 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一)【。符合城乡规划—并取得规划部门【出具的用地规划许】可文件;《
(二】),集体土地所有者已办!理,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登记并?领取集?。体土:地所有证;
! (三)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取得本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同《意有偿?使,用的书面证明材料
!
: , :(四)集体土地所】有者已完《成对原土地》使用者的补》偿、:安置等工作
【第十三条 》集体土地所有者与】原集体土地使用者】(含承包人)应当】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对原集体土地使用!。者(含承包人)合】。理补偿、《妥善安置补偿安置的!具体方?式和标准《由双方按照下列【规定:协商确定
! (:一)对剩余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参照征【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办法进!行补偿
【 (二)》对房屋和地上建筑】物参照征地》拆迁的标准予以【补偿、安置
【 (三)以租!赁方式提供集体【土地的?可按租金的一定比例!进行补偿
】 (四)》采用房屋等》实物补偿方》式或:者由双方《协商以其它》。方式进行《补偿:
第十四条 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的审批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
: : (一)申请集体】土,地所有者持集—体土地所《有证:、本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同意开?展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的书面证明—等,有关材料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开展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申请
】 (二)》规划部门审查乡【(镇)人民政府【分别在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向规划—部门窗口递交拟开展!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申请—报告规划《部门对用地》是否符合规划要求】进行:。审查:符合规划要求的给】予办理有关规划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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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土部门审【核经:规划:部门审查符》合城:乡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的由规《划部门将《。用地申?请材:料连同?规划审批文件分别转!。。至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部!门窗口国《土资源?部门对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它条件进—。行,全面审?核
》 :(四)?签订补偿协》议经国?。土资源部门审核用地!符,合有偿使用条件的由!集体土地《所,有者与原集体土地】使用者(或承包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 , :涉及占用《农用地?的按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由集体土地所有者】依法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并依法履行补充耕】地,义务
】。(五)编制有偿使用!(出:让)方案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集体土地!所,有者编制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出让)方案】分别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六,)地价评估以出【让、作价出资—(入股)、》联营等形式提供【集体建设用地的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对拟》开展有偿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地?。块的土地《市场价格进行—评估或者委托—具,有土地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地价评】估
》 (七)土地交易!。。在,市、县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和使:用权流?转,的交易?。。。。市场:集体:土,地所有?。。者与使用者》双方在交易确—认后签订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
》
, : , (:八,)核:发集体土地(—指建:设用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者】按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支付?。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后持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支付《凭证及其《它相关材《。料向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经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向土!地,使用者?核发集体土地(指】建设用?地):使用证
第—十五条 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到期集体土!地所有者依法收回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合同到期》之日起30日内由合!同双:方,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手续
第十六】条, 集体土地所有【者不得提《前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特殊情况下》国家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征】收集体土地(指建设!用地)所有权的集体!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应当服从原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自有审批》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土地方【案时终止但应当【根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第十七条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经原批准用地】方案的?市、县人民政府批】准集体?土地所有者可—以提前解除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依法收回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一)》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者擅自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的;
【 《(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者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
】 , ?(三)自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连【续,2年不开发利用【土地致使土地闲【置的;
】 ,(,四)有违法用地或者!违反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的其】它行为
第十【八条 ?集体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确需改》变土地?用途的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 (一)【。土地用途的改—。。。变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村《建设规划《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原《批准用地方案的【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签订【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并?补交前?后规划使用条件下土!地出让价格差额部分!
?。 : (二)土地用【途由非经《营性:用,地变更为工业、商】业、娱乐、旅—游开发等《经营性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原为协《议出让的由》土地所有《者收回后重新按规定!。。程序通过公开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进行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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