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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地价和《收益管?。理
》第二十四条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参!照,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标《准制定本《地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并根—据,本区域城乡》经济发展和土地市场!发,育状况适《时对:。。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进行调?整
第二十五条 !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实行最低保护价制!度最低?保护:价可参照市、县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在地价—评估基础上集体确定!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不得低于》最,低保护?价
》 以出《让方式?供地的有《偿使:用费:不得低于同区域、同!类别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70%》。
第二十六条【 集体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10%向市、县!人民政?府,缴纳土?地增值收益由—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征收或者!由财政?部门委托国土—资源部门代为征收】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定期返还试【点乡(镇)》用于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
】 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90%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其集—体财产?统一管理优先—用于对原集体土【地使用?。者的:补偿安置《其余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社】会保:障,支出、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生产!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
:第二十七条》 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收缴、分配—、管理和《使用由市财政—局会同市人社局、】市住建委、市—。民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制定配套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土【地,收益的分《配使:。用由集体经济—组织按法定程—序提交成员》大会讨论决定使【用情况应《当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开
】 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收益使用方案应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九条 转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向》。。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如实申报!价格并依法缴纳有关!税费转让过程中【土地发生增值的转让!方应当参照国有【。土地增值税征收标】准向市、县人民【。政府缴纳土地增【值收益
【 , 集体建设用地转】让和出租的收益【归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出》让、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依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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