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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供:热与用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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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实行城—市供热特许经营【制,度,在统一管《网规:划、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市场准入、统【一价格监《管的前提下引导和】鼓励各类《企业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参与【集中供热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经,营取得规定范围【。和规定时限的特许经!。营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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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参!与特许经营权竞标】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一)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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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有相应的注【册资本金《和,。符合供热要求的供热!设施、?设备;
】。 (三》)具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和【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
— ? (四)具》有相:应的从业经历和良】好的:业绩;
》
《 (五《)具有相应》数,量的技术、财务、经!营等关键《岗位人员;
【
—(六)具有切实可】。行,的经营方案;—。
【 (七)具有相【。应的经营管理制度;!。
(八!)符合?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 第二十条 竞标!者中标且没有—异议的经市、—各县市人民》政府批准与同—级集中供热管理机构!签订特许经》营合同获《得特许经营权
! ? 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许经营内容】。、区域、范围及【有效期?限,;
? 《 (二)产品和【服务标准;
! : (三)价》格,和收费的确定方法、!标准以及调整程序】;
《 ? ,(四:)设施的《权属与处置;
】 》(五)设施维护【。和,更新改造;》
《 (六)安【全管理;
》
? (七)履【约担保;
【。 《(八)特许经营权的!终止和变《。更;
《 (九)违!约,责任;?
》 ,。 (十?),争议解?决方式;
【。。 , (十一)【。双方认为应》该约定的其他事【项
?。。 》
第二十一】条 已经从事—供热经营的供—热单位应向集中供热!管理机构《提,出经营申请》经审核合格》后双方签订合同【取得规定范围和规定!时限的特《许经营权《
】第二:。十,二条: 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供热【单位在履行工商【。、,税务注册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集中供热《生,产经营活动
! 供热单【位应当按《照集中供热管—理机构确定的—时限和范《。围向用户供热并自】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供热单—位需要扩大供热【范围应到集中供热】管理机构以及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 集中供】热管理机构应—组织专家对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供热单位经营情况进!行中期?评估评估《周期一般不得低于】两年特?殊情:况下可以《实施年度评估—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供!热单位必须对检查和!评估中发《现的:产品:和服务质量问题按】。。期、:按要求整改
!
?。 ,第二十三条》 供热单《位在特许经营—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集中供热管理!机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整改的依法终止!。特许经营合同取消】其特许经营权并可】以实施临《时接管
【。 : (一)擅自【。转让、出租供热【特许经?营权的;《
》 (二)—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抵押的;
!
《 (三)》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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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
,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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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条 【。本市正常供热运行期!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如遇气!温出现异常低—温情况市、各—县(市)人民—。政府可以做出提【前供热或《者延:长供:热期的决定
!。
第二十五条! 需要?用热的?单位和居民应—向供热单位》。申请办?理,用热手续《散户居民应》当以单元楼为—单位提出《申请要?求供:热的居民户数—达到集中供热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时供热单位在】具备供热能力的情况!下不得拒供》未经供热单位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接—热采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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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供热:单位与用热户应依】法,签订供?热、用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供热单位直—。接向终端用户供热的!应与终端用户签【订供热合同;供【热单位经过热力【站换热?后为用户供热的应与!热力:站,管理:单位签?订供热合《。同同时热力站管理单!位应:当就供热《。服务内容《与,用户进?行约定
》 供热、!用热合同示范文本】城市:供用热力合同由国家!。住建:部、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供热?、,。。用热合同应》。。包,括用热地点、面【积、供热《方,式、供热质》量、采暖《费标准及《结算期?限、方式、供热、用!。热设施?的维护管理等—条款
【 ?用热户更名》、增加或减少用热面!积应:。。。到供热单《位办理供热、用【热合同变更手续【并,结清:已发生的采暖费【。用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而形成?事实用热的用热户应!从供暖?期,开始缴?纳供热采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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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供热【单,。位应按照国》家供热技《术标准提前做好供热!。。准备完成供热系统】。的检修和调试工【作供热单位进行【供热设施检修、充】水,试压应当提前二日】通知热力站管理单位!和用户
》。 —供热期内《。在室外?温度不低于-5摄氏!度的情况下居民【用热户?安装供热设施—。的卧室、起居—。室(厅)温度应当不!低于16《摄氏度?其他部位《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已《安装热计量装—置的温度《由用户自行调节【
【 :非,。居民用?热户的室内温度应当!按,照其功能需》。要由供热、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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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对用:户安装?有,采暖设施的居室其】室内温度不达标的供!热单位应《于24小时内查明原!因属于供热单位责任!的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供用热?。合同中的约定及时】采取措施使其达【到规定的温度达不到!。标准或未《按,照规定的供热时【间供:。热的供热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相应的供—热采暖费;不属于供!。。。热单位?责任的供热单—。。位应通知用户进行】整改并积极协助【所需费用由用—户承:担如不按期整改供】热单位不承》担其采?暖效果不好的责【任
?
《 第二十九—条 供热运行期间供!热单位应按照供用】热合:同正常、连续、【。稳定、保质、安全】供热实行24小【时不间断服务—加强巡视检查—发现问题《或者接?到投诉应《及时处理不得—拖,延,。不得擅?自停热因供热单位】责任向热用户连续】停止供?热超过24小时【的供:。。热单位应按日退还相!应的供?热采暖费
【 向—供热单位供》应水、电《、燃气、燃》油、煤炭或者热【能的单?位应当按合同保障供!。应不得擅自中断【
— :。采暖:期内市区供》。热单位和《各县集中供热—管理机构应》在每月?初向市集中供热管理!机,构报送上月集—中供热基本》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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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供热单位应》实,行规范化服务向社会!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报【修电话并及时—。处,。理用:热户反映的供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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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供《热单位?。应制定事故抢修和】应急处理预》案因突发性故障【停止供热的供—热单位应立即组织】抢修并在《停热后两《小时内及时通—知热力?站管理单位》和用户同时书面报告!集中供热管理机构 !
《
第三—十二:条 :。在不:影响其他用热户正常!采暖和共《用供热设《施安全?运行:的前提下《既有建筑室内采暖设!施,已经分户且供—。热设施?保修:。期已:满的:用热户可以申请暂停!。供热申请暂停供热的!用热户?应当在?当年10月15日前!到供热单《位办理手续缴纳【热,能损耗?补偿费
《
,。 新建】建筑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不得办】理暂停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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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用热户不得有下!列行为造成》室内温度达》不到标?准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造成其他—用热户温度达不【到标准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一)【擅自改动室》内采暖设施》加大管?网管径、增加用热】管线或散热器;【
? (》二)遮挡散热—器影:响供热效果;
! (三)【安装放?水阀、循环泵;
! ? (?四)擅自调节—、移动、《拆除供热阀门—及铅封?、计量器具等;【
: ? (五)》排放和取用》。供热设施内的—热水:或者蒸汽;
【 : (六)阻碍供!热单:位对供热设施进行维!护、管理《;
:
? (七)改【。。变用热性质及运行方!式;
《 (八)其!他影:响供:热系统正常》运行和其他用—热户用热质量的行为!
【 第三?十四条? 用热户应依法【履行缴费义务不得】拖欠、拒《缴,直供用户直接向供热!单位缴纳用》热,费用;供热单位经过!热力站换热后为【用户供热的用户【。应,当向热力站管理【单位缴?纳用热?费用热力站管—理单位应按照供【热合同相关条款向】供热单位缴纳—用热费用
! 用热》户应在当年1—1月15《日前向供热单位【预缴供热采暖费;】双方对缴费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 新建住!宅建筑未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由建设》。单位承担采暖费;】己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采暖费
【 : :对供热单位以书面】形式催?缴,当年采暖费后仍不】按期限缴纳的可以】对其采取限供、缓】供措施对逾期仍不】。。缴纳的?己经分户供热的【。用热户可《以停供并按照—供用热?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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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各热力站—必,须严:格执行用《热计划服从供热单】位调度?同时要建立完善的】。生产运?行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热力站的操作和】管理人员应经过市】集中供热《和,燃气管理办公室举】办的岗位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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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六条 采暖费】价格以及《与供热、用热—有关的各《类收费标准由—市,、各县市《物价主?管部:。门依据社会平均供】热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以及社会承受—。能力等相关因素【。依法确定市》。、各县市物价主【管部门在确定—和,调整采暖费》价格时应当开展价格!、成本调查举—行听:证会
】 供热收费逐【步全面实《现由:按建筑面积收费向】供热计量收费的【过渡按建筑面—积收费的供》暖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的按两部制—热价收费办》。法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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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供热单位应当!按照物价主管部门制!订的价格《、标:准和计费《办法收取供热采暖费!并,使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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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供热保障金】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和其他困难居民的采!暖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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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九条 】供,热管:理实行?供热质量保证金制度!供热质量保证—金用于出现用热户】室温不?达标:供热单位违规—收费、设施》故障率超标及无【故停供等情况时赔偿!用热户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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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单位退出》供热:市场时集《中,供热:管理机构应》当将剩?余的:供热质量保证—金及利息返还给【。供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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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供热质量保证】。金的管理办法—由市集中供热—管理机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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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供!热,单位无法保障安全稳!定供热严重》影响公共利益经集】中供热管理机构协】调,、督促无效的—经,市及:各县(市)人民【。政府批准集》中供热管理机构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供热单位对该供热】单位的供热设施实施!应急接管接》管期间为保》障正常供热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由原—供热单位承担—
】。对供热单位》的,供热设?施实施应急接—管的应当听取被接】。。管单位的陈述—申辩并在《供热范围内》公,告当地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 接管运营期间【接管单?位应当?向用热户提供—安全稳定的供热服】务对接管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单》独记账独《立核算?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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