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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拆迁纠纷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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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就搬迁期限】、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以及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裁—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被【拆迁人的《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申—请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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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二条 申!请裁决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是拆迁当事人;【
(】二)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三)有具体的—裁决请求、事—实与理由;
】 (四)申请!。人提:出申请的时间—。最迟不得超》过拆迁期限届—满前30日
】
第五十三—条 申请裁决的当事!。人应当向裁决—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同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申请书副本】。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身份】证明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其它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
《 (二)裁决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身份证明和住所;!。
《 , (四《)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第】五十四条 申请人是!拆迁入的《,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 : (一)房屋—。拆迁许?可证:; :
《。 (?二)裁决申请—书;
】 (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 (四?),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
(—五):被拆迁?。房屋和安置用房的结!构、建筑面》。积、平面示意图以及!。相应的估价报告【;
(!六)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
! (七?。)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
】(八)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 !
(九】)其他与裁决—有关的?资料
— , 因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绝配】。合拆迁人无法提【供被:拆迁房屋结构—、建筑面积、平【。面示:意,图及其评估报—告的可以在》申请:书中做?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裁决机—关,经核实情况属实的可!以受理
》
第五》十五条 申请人是】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的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 《(一)裁决》申请书;
】 (二)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租赁关系证》明;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 , : (四?)申请裁决的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
【 (五)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 —
第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决机关》不予受?。。理行政裁《决申请
】 (一)对拆【迁许可证合法—。性提出行政裁—决的; 《
:。。 (二)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不是】拆迁:当事人的;
】 ? (三)《拆,迁当事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后—发,。生合同纠纷或者【行政裁决《做出后?当事:人就:同一事由再次申请】裁决:的,;
】(四)房《屋已经灭失的; 】
—(五)裁《决机关认为依法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
第》五十七条 裁决机关!应当自收到裁决【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向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向:申请:人发送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裁决机关《应,当自受?理裁决申请之日【起10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自收到【裁决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裁《决机关提交》书面答复
】
第五十八条 裁决!。机关裁决城市房屋】。拆迁纠纷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受,理申请裁决》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
【 裁决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 (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 ? (二)争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 (三)》裁,决的依据、理—由;
— (《四)根据行》政裁:决申请需要裁决的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
》 (五《)告知当事人行【政诉讼的权利及【。起诉期限;
! (六)裁决】。机关的名称》。、裁决日期》并加盖公章;—
》 行政《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不得少—于15?天
第五十!九条 裁《决机关受《理房屋拆迁裁决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 , (一)向被申】请人送达房屋拆迁裁!决申请书副本及答辩!通知书并告知被申】请人的权利;
! (》二)审核《相,关资料、程序—。的合法性;
!。 (三)组织当!事人调解《裁决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应当《采纳裁决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做出!损害申辩人合法【权益:的裁决
— 拆迁当【事人拒绝调解的裁】决机关应依法—作出:裁决
!(四)核实补偿安】置标:准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且未》经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专?家委:员会鉴?定的裁决机关—应当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专:家委员会进行鉴定并!以鉴定后的估价结】果作:。为裁决依据》鉴定时间《不计入?裁决时限《
— (五)《经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出具》裁决终结《书;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裁决:机,关应当作出书—面裁决?部分:事项达成致》。意见的裁决时应当】。予以确认《 ,
,
第六十条【 裁决机关裁决城】市房屋拆迁纠纷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 裁决机关》工作人员与裁决【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裁决机关裁》决,时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裁决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第六十一条 拆【迁当事人对裁决机】关不予受理裁—决申:请,的,决定或者《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二条 拆—迁人依照本办法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对被拆迁!入,、房屋承租》人提供安置用—房、周转《用,房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县(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
? 拆迁人—来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 未经—行政: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第六】。十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 , (二)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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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 (《四)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
(五】)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六!)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第六十四条 依据】强制:拆迁决定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第六】十五条 行政强【。制,拆迁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强制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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