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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七条 拆》迁人违反本办—法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并依!法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1%—以,上3:%,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在拆迁《期限内因拆迁人【的行:为造:成未搬迁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用水、用电、【用气、取暖中断以】及排污、《。交通阻断等影—响生产?、生活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处以3万元—。以上:5万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拆迁人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
第六—。十九:条, 从事房《屋,拆迁评估的估价【机构及其估价—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山西省】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及其估价人员给予警!告,、,依法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资格证—书并记入信用档【案
》 (一)出【具虚假评估报告的;!
《 : (:二)与拆迁当事人】一方面串《通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
! (三)《以回扣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拆《迁估价业务的;【
》 (四)允许【他人借用自己名义】从事拆迁估价—活动或者《转让、变相转让受委!托的拆迁估价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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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已经被申《请鉴:定经查证确》实存在问《题的; 《
(六)!违,反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本办:法规定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七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六十条规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七十一条!。 拆迁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可以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3%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
】 ? (一)未按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的】。;
— (?二)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的;
! (三《)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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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条, 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转让拆迁业务】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合《同约:定,的拆迁服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的;《
— (二)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 (三)【未按本办法规定发布!拆迁公告的;
】。
(—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房《屋拆迁?的;
— (五》)违反本办法规定实!施强制?拆迁的;《
《 (六)—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
— 有》前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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