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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依法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被拆迁【人可:依法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根据:房屋的?。区位、用途》、结构形式》、建筑面积、装饰装!修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第【。二十三条 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的记载为准— ,     —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有异议的应】当由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提供的合法有】效文件进行确—认对被拆迁》房屋的面积有异议的!可以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房产测绘单位—测算 ? ? 第二十四条 被拆!迁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补偿 】  : , (一)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 【   《 (二)拆迁—范围确定并公告后新!建房屋和扩建、改建!房屋的部分 ! 第二十五》条 拆迁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幼儿园等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 ?第二十六条 房屋拆!迁涉及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历史文化街【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     房屋拆】迁涉及古树名木【的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其它花木、绿地【按照城市规划不能保!留的拆迁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栽、补种或者!补,偿 —第二十七《。。条 拆迁住宅房屋】一次:性,支,付搬迁补助费—。的标准为   !  (一《)临汾市区每—。平方米支《付搬:。迁,补助费10元每【套房屋最低标—准不得低于300元!     (二!)县级市每平方米支!付搬迁补助费7【元每套?房屋:最低标准《不得低于21—0元    】 (三)县、建制】镇每平方米支付搬迁!补,助费5元每套—房,屋最低标准不得低】于150元 】 :第二十八条 拆迁非!。住宅房屋一次—性支付搬迁补—助费的标准为—    — (一?)临汾市《区商业营《。业用房每平方米支付!15元生产用房【每平方米支》付20元办公用房每!平方米支《。付1:0元:仓储用房每平—方米支付1》5元 ?     (【二)县级市》商业营业用房每平】方米支付《10元?生产用房每平方米】支,付15元办公用【房每平方米支付【 元仓储《用,房每平方米支—。。付,。。10:元 ?     》(三:)县、建制镇商业】营,业用房每平》方米支付 元生产用!房每:平方米支付10元】办公用房《每,平方米?支付5元仓储用房每!平,方米:支付7元 】 第:二十九条《 拆迁经营性、生】产,型非住?宅房屋(含产权【性质:为住宅拆迁许可【证颁发前已经—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根《据被拆迁人在拆迁公!告上一?年度纳税情况给予经!济补:。偿产权?性质为住宅拆迁许可!证,颁发前已经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执《行  》   经济补偿包括!工资补?偿,和经营补偿两部分】    — 拆:迁公告发布前虽以获!取营业执照尚无纳】税行为的不》予补偿?;已停产停》业的:不予经济补》偿 第【三十条 拆迁经【营性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业的其补偿标】。准,为,     工】资补偿应当根据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在册(》在岗:)人员按本企业【上一年度人》。均月:。工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经营补【偿根据?上,年度月平均纳—税额给予一次性【补偿: ,     造【成全部停业的—补偿期限为3—个月;造成部—分停业的补偿期限】为1个月 》 第三十一】条 :拆,迁生产型工业—企业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的其补【偿,。标准为 《   《  工资补偿—应当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被—拆迁单位在册(【在岗、缴纳劳动【保险)的《。人员名册按》本企业上一年度人】均月工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经营补偿根据上【年度月平《均纳税额《给予一次性补偿 】     造【。成全部停产》。的补偿期限为4【个月:;造成部分停产的补!偿期限为2个月【。;非正常生产—的企业工资补偿按】前款规定标》准的一半补偿 ! 第?三十二条 拆迁【已签订租赁协议【并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分别!对被拆迁人和承租】人进行补偿》其补偿标准为 !    (一)拆迁!人根:据租赁协议的—约定:租金标准给予被【拆迁人一次性3个】月经济补偿 【    《 (:二)对承租人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二十九、三十!。、三十一《条规定标《准给予补偿 — 《第三十三条 城【市房屋拆迁需要【迁移公共设施—或,者各种管线的由所】有权人按照城市规】。划自:行,迁移: 第—。三十四?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有权要求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不小!于被:拆迁房屋原建筑面】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结算拆迁》房屋和安《置用房?的差价   【  :被拆迁?房,屋和安置用房—的价:值,按照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   ?  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是指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规范根据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确《定的市场《价格    】 拆迁?人应当协助被拆迁入!办理:安置:用房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第三】十五条 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被拆迁?人仅有?一处住宅房屋—且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小—于45平方米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当:提供:建筑面积不小于4】5平方米的成套【住,宅,作为安置用》房安置用房45平】方米以内《的部分不结算差【价超过45平—方,米的部分按房地【产市:场价格结算》差价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享受前款规!。。定条件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 《第三十六条》 ,实,行货币补偿和现房】产权调换的》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一次性支《付搬迁?补助费;实行—期房产权调》换的应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支付两次搬迁补【助费被拆《迁房屋有承租人【的拆迁人《应当将搬迁补—助费支付房屋承租】人 —第三十七条》 被拆迁人》自行过?渡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标准:为 :     —(一)临汾市区被】拆迁房屋每平—。方米每月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5元 【    《 (二)县级市被】拆迁房屋《每平方米每月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4:元   —  (三)县、建】制镇被拆迁房—屋每平方米每月【。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3—元, 第三【十,八,条 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 】 第三十《九条 安置用房为】期房的低《层,和多:层房屋的过渡期【限不得?超过2年中高—层,。和,高层房屋《的过:。渡期限不得超过3年!。。过渡期?限应:当自被拆迁人搬迁】。之日起计算 — 第四十条 !在房屋拆迁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解决住房的拆迁!人应当自被拆—迁人搬迁之》月起3个月内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 :。。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解决住!房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租赁人拆迁应【当自逾期之月起按】照原规?定标准的3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人已《提供周转用房的【除继续提供周转【用房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月起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