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地下敷设—
—
4.1 !直埋、保《护管及管《沟敷设?
,。
4】.1.1《 , 严寒或寒冷地区给!水、排水、再—生水、直埋电力及湿!燃气等工《程管线应根据土壤】冰冻深度《确定管线《覆土深度;》非直:埋电力、《通信、热力及—干燃:气等工程管线以及】严寒或寒冷》地区:以外:地区的工程》管线应根据土—壤性质和地面—承受荷载的大小确定!。管线的?覆土深度
—
,。
— 工程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应符合表4.—1.1?的规:定当受条件限—制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取安全措施减少其最!小覆土深度》
:
表4—.1.?1 工程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m《)
:
》
! 注聚乙《烯,给水管线机动车道】下,的,覆土深度不宜—小于1.《00:m
》
,
4.1.》。2 工程管线应】根据道?路,的规划横断面布置在!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下面位置受限!制时可布置在机动】车道:。或绿化带下面
】。
4.—1.3 工程【管线在道路下面的规!划位置宜相对固定分!支线少?、埋深大、检—修周期短和》损坏时对建》。。筑,物基础安全》有影响的工》程管线应远离—建筑物工程管—线从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线方向平行布置的】次序宜为《电力、通信、给水】(配水)、》燃气(?配气)、热》力、燃气《(输:气):。、给水(输水)【、再生水、》污水、雨《水
?
4.1.4! 工程管》。线,在庭院?内由:建筑线向外方—。向平行布置》的顺序应根据工程管!线的性质和》埋设深度《确定其布置次序宜为!电力、通信、—污水、雨水、给水】、燃气、热》力、再?生水
4!.1.5《。 沿?城市道路规》。划的工程《管线:应,与道路中《心线平行其主—。干线应靠近分—支管线多的一侧工】。程管线不宜从—道路一侧转到另【一,。侧
《
《 : 道:。路红线宽度超过【40m的城市干道】宜两侧布置配水、配!。气、通信、电力和排!水管线
》
4.1【.6 《各种工程管线—不应在垂直方—向上重叠敷设
【。
《
4.1.7 沿!铁路、公《路敷设的工》程管线应与》铁路、公路线路平】行工:程管线与铁路、【。。公路交叉时宜采用垂!。直交叉方式》布置;受条件限【制时:其交叉角宜》大于60°
【
,
4.1.8】 河底敷设—的,工程管线应选择在稳!定河段管线高—程应按不妨碍—。河道的整《治和管?线安全的原则—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在Ⅰ级~Ⅴ级航道下!面敷:设其顶部高程应【在远期规划航道【底标高2《.0m以下;
】
》。 2 》。 在Ⅵ级、Ⅶ级【航道下面敷设其顶部!高程应在远期规划】航道底标《高,1.0?m以:下;
—
》 3 在其他河】。道下面敷设其顶部】高程应在《河道底?设计高程0.5【m以下
《。
》4.1.9 — 工程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本规!范表4.1.9的规!定当受道路宽—度、断面以》及现状工程》管线位置等因素【限制:难以:满足要?求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后减少其】最小水平净距大于1!.6MPa的燃【气管:。线,与其:他管线的《水平净距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执行
【
表4.1.9! 工程《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m)
】
】
—
】
》注1 ? 地上?杆柱与建《(构)筑《物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本规《范表5.0.8的规!定;:。
《
? 》。 2 管线【距建筑物距离除次】高压燃气管道为其至!外墙面外均》为其至建筑物基础】。当次高压燃气—管道: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或增》加管壁厚度时管【道距建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3.0《m;
《
! : 3 地》下燃气管线与—铁塔基础边》的水平净距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地下燃《气,管线和交流电力线接!地体净?距的规定;
】
【 4 燃】气,管线采用聚乙烯管】材,时燃气?管线:。与热力管线的—最小:水平净距应按现行】行业标准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 6》3执行;
】
,
: ? 5 【直埋蒸汽管道—。与乔木最小水—平间距为《2.0m
【
4.1.10!。 工程管线与综合!管廊:最小水?平净距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执行
【
4.1.》1,1 对于》。埋深大?于建(构)筑物基】础的工程管线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应按下》式计算并《折算:成水平净距后与表】4.1.9》的数值比较》采,用较大值
—
:
—
,
: ?式中:L管线中心至建(】构):筑物基础边》水平距离(》。m);?
,
《
— 《 H管线敷设深【度,(,m);
—
— 【h建(构)》筑物基础底砌置深度!(m);《
【 《 B沟【。槽开挖宽度(m【);
】 : 《。 α土壤内】摩擦角(《°)
—
4?.1.12 当】工程管?线,交,叉敷:设时管?线自地表面向—下,的,。排列顺序宜为通【信、电力、燃气、】热,力、给?水、再生《水、雨水、》污水给水、再生水和!排水管线《应,按,自上而下的顺序【敷设
》
4.1.1】。3, 工程管线交【叉点高程应根据【排水等重力流管线】的高程确定
】。
4.1—.,14 工程管【线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本】规范表4《.1.14》的规定当受》现,状工:程管线?等因素限制难—以满足要《求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后—减少其最《小垂直净距
】
表4.1.1!。4 工《程管线?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m)
《
,
!
《
—注1 *用隔板】分隔:时,不得小于《0.25m;—。
【。 》 , 2 《燃气管线采用聚乙】烯管材时燃气管线与!热力管线的最小垂】直净距应《按现行行业标准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 6:3执行;
!
!3 铁路为时速大!于等:于200km/h】客运专?线时铁路(轨底)】。与其他?管线:最小垂直净》距,为1.5《0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