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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供热设施管【理
第《四,十三条 》热源单位、》供热单位《的供热设施不得超】负荷:运行
— , 热《源,单位、?供热单位应当建【立供热设《施巡检制度对管【理范围内的》供热设施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 —供热单位发现—用户供热《设施存在隐患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用,户并:督促用户尽》快,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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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城市供热设施地【面及:地下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修建建筑物、构】筑物;
】 : (二)《挖坑、掘土、植树】、打桩;
】 (三—。)爆破作业;
! 《(四)?堆放垃?圾、杂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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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其他影!响供:热设施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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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热源单位或【者供:热单位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拆《卸或者移动共用的】供热管网《和标志?、井盖、阀门、【仪表等设施
】
第四【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供热:企业不得擅》自拆除、《迁移:。、,改建、?变卖热源设施确【需拆除?、迁:。移、改建《、变卖热《源设施的应当提【前向:供热管理部门报告并!落,。。。实替代热源设施【保障用户《的用热权益》
【 任何工程》建设施工应》当保证供热设施安】。全因施工造成供热设!施损坏的由》施工:。单,位负责修复》。;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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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 热源单位、供【热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范!标准每?年在停热期内对【。产权属于自己的供】热设备进行检—修对供热设施—进,行疏通?、,清洗、除锈以及【维修养护保障供热设!施安全运行供热【管理部门应当对【供热单位《的管理?和设施?设备维护检修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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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 供热单位和产权!人应当增加对—老旧供热管》网改造、《维护的资金投入并】使城市?老旧供热管网改造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网规划建设相【协调供热《单位的改造》维修:。费用应当进入供热成!。本产权人的改造维修!费用自行解》决产权人如委托供热!单位进行日常管【理维护?的应:当支付维护管理【费标准由双方协【议确定
— ? 热用户使用的【采暖系统应当—符合供热技》术规范?并做好日常巡查【、维护?和检修工作防—止跑、?冒,、滴、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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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民用户应】当对其?室内:供热设?施履行保护义—务居民?用,户室:内,供,热设:施的维修《、养护、清洗、【除锈可以委托供【热单位实《。施供热单位》可以合理收》费
? 供【热单位不得以用【户,室内装修遮挡散热器!、改:动室内?供热设施为由拒绝为!。。居,民用户维修、养护室!内供热设施
! 在供热工程!保修期?内的更新、改—造,、维:修和养护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 供热工程】保修期满后》建设单位《应当与供《热,单位签订《供热:工程交接协议书【供热设施存》在质:量问:题,尚未解决的建设【单位应当继续履【行保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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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条 — 地板?辐射采暖方式用户自!。室内分水器起—供热设?施,(,包括:室内:隐蔽工?。。程)的维修和—养护:由用户?负,责用户可以委托供】热单位实施》费,用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室内隐蔽工程部】分供热设施损坏【给,相邻:用户造成损》失的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责任属于供】热设施质量原因【的,房屋:所有权人有》权向责任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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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条 供!热单位检查、维【修供热?。设施时应当》事先告知《用户用?户,应当予以配合供热单!位,的,工作人员在上—门服务时应当佩带】统一标志文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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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条 城市供热!设施:发生故障需》要紧急抢《修时热源单位或者】供热单位《可以:先行组织施工并向相!关部门报《告相关部门应当【允许:施工:单位后期补》。。办有关占、》。挖,道审:批手续抢修》结束后应当立即将】所占场地恢复原【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拒绝抢修!供热设施或》者按照经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改》。造供热设施》
— 第五十二条 】 用户室内发生故】障确实危及公共【安全:。在情况紧急条件下用!户不能及时》赶赴抢修现》场的供热《单位应当会》同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和供热管理部【门,。采取措施入室—抢修抢修后现场四】。方负责人应》当在抢修单》上签字并共同—做好用户相关财【产的安全《保障:工,作因:抢修人员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供》热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用户室内装】修遮挡供热设施影响!维,修、抢修《的用户应《当拆除不得拒绝【用户未拆除的由【。供热单位拆》除损失由用》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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