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供《热市场准入与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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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城,市集中供热按照【国家、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规定实行特许—经营制度《
】区域供热《实行审批制》度
】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特许经营权、未】。经供:热管理部门审批不得!。经,营,供热财政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贴
《 , 供热单【位未经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停业、歇业
】
供】热单位未经供—热管理部门准许【登记注?册的法?人代:表、股东、主要负】责人、单位住址、】。注册:资本等?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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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热单?位,自己供热或选—择没有经营资—格的他方《提供:供热服务的发生【任何纠纷全》部自行解决》
【 第十?七条 供《热单位是供热—服务的第一》责任主体必须树【立“:质量至上、服务【第一”的指导思想
!
【第,十八条 热源—单位应当与供热【单位:签,定供热合同热源【单位应当按设计规】模、设计参》数和:供热单位《适时提出的要求向】供热单位提供确保】供热质量的热量
】
— 第十九条 集中!供热:特许经营者的选择】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
《
申请经营!区域供?热的单?位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 (一)具备】法人资格;
【 (二)【具,备建设单位》或者:产权:单位提供的热—源及供?热,设施、设备》的建设审批手续和】委托管理《手续;
!(三)具有相—应从业资格的—供热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
】(四)具《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 (五)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运行管理制—度和供?热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六)没有擅自停!热,或者弃管记录;
】。
(七)】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第二十条 】 新成立或者—变更法定代表人的供!热单位?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不—得为已记入弃管【记录和?责令:退出供热经营的【。供热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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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供热单!位的司炉、维—修和:。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二十二!条 供热》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一)监督!供热:单位: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
—(二)对供热单位】。经营计划的实施【情况、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以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
【(三:)受理用户对供【热单位的投诉;
!。 《(四)在发生危及】或者可能危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等紧急情况时组!织符合条件的供热】单位:。临时接管供》热经营项《目;
— (五)》对,供热单位建立诚信】考核档案采取巡检】、抽查等方式对供热!单位进行检查和【考核记录考核结【果并于每年度—供热期开《始前:向社会公布
【
第?二,十三:条 供热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省有关《规定及?城市供热专项—规划依法经》营,、自负?盈亏承?担相:应的经营风险和【法,律责任;《
? , (二)科学合】理地制定供热单【。。位年度生产、供应计!划;
《。 《(三)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组织安全》生,产,。;
:。
: (四)—为用户提供》合格的产品和—服务;
》 : (?五)接受供》热管理部《门对:供,热产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六)依法缴纳【。有关税金和费用;
!
(七)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供热设》施进行管理、维【护和检修保证设施完!好、安全;》
(【八)市人民政—府,。依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
第二》。十四:条 供热单位【拟退出供热》市,场,停止经营的供热项】目的应当在供—热期开?。始120日前向【市供:热,。管理部门提》出退出供热市场申】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停止供热经》营市管理《部门应当在3—。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超过期限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同意
!
第:。。。二十五条 》 供热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用【户可以依法与供热】单,位解除供热合同
! , (一)—擅自:转让:、出租供热》经营项目的》;
— ,(二:)擅自将运行的主】。要,供热设施变卖的;
!
》(三)擅自停业【、,歇业、弃管》的;:
? (四)擅自】对供热?区域推?迟供热、提前停热】、中途停热的—;
:
, (》五)擅自转让、【移交、接管供热设施!、供热区域的;
! (》六)对?供热设施不履行养】护、维修和》更新改?造义务的;
【 《(七)供热质量【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标准:和要求严重影响【公共利?。益的;
】 ,(八)经营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影【。响公共利益》的;
《 ?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停止经营活动的其】他行为
》 对供热单位!擅自停业《。、歇业、弃管的供】热项:目供:热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供热管?理应急?预案:组织其他供热单位临!时接管
【 对于用户与【供热单位依法解除】供,热合同的用》。户通过市场机—制重新选《择供热企业
—
《。 供热单位擅—自停业、歇业、弃】管,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 弃管供热的资产!由市人民《政府依法处置
】
第二十》六条 用户与供热!单位依法解除供热】合同的应当在合【同中确定
! (:一)合同《。终止的时《间和原遗留问题的处!理办法或《途径
》 (二)供【热单位将属于供【热服务场地腾出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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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产?权是用户的供热设】施交由用户新—选,择的供热《企业使用
! (四)埋》设地下?的供热?。。管网产?权是用?户的交用户经—营者建设的管网经】认定符合规》划且可以满足—。供热需求的应当评】估后由新进入的供热!企业按评估价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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