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供】热与收?费,管理
第二十条 !各用热单位和—居民:必须:与供热单位签订【入网合同和供—用热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供热期?、供热面积》、供热?参数:、事故维《修责任、《收费标准、供用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相关事项!等用热?。单位应按规定的收费!标准于申请供热1】0日前缴纳》采暖费
第二—十一:条, 本:市供暖期《。为5个月从当年十一!月一日?至次年?三月三?十一日根据气温【。实际情况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作出提【前或者延长》供暖期的决定但总供!热期不变
第二【十二:条 供热期内—除不可抗力原因或室!外气温?达到零下17℃以下!外供热单位应—当保证住户居室及客!厅,温度达到18℃(】±2℃)安装供热设!施的方?厅(卫生间》、厨:房,。。、用户自行改—造后的厅、阳台)温!度达到16℃—(±2℃《),。标准非居民》用户的室内温度根据!国家:规范标准或由供用热!双方供用热》合同中?约定
第二十—三条 供热单—位必须按照市—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和?办法收取采暖费【
第:二十四条 》对于:居民:住宅的供《热已:实现分?户控:制的实行分户控制;!尚未具备分户控制的!实行单元控制
第】。二十五条 》用户变动时应及时到!供热单位办理变【更手续否则其—采暖费继续由原【用户承担采暖系统没!有实行分《户控制或无》法,。。。进行单独控制的空闲!房,供热费用由》产权单位或》房地:产开:发企业向供热单位缴!纳,
第二十六条 对超!过采暖费《交费日期拒不按规】定缴纳采暖》费的已?实行分户控制的【供,热,单位可以按合同【约定停止供热;对】于尚未实行》分户控制的未缴纳采!暖费的用《户供热单位在无法切!断热源的情况下实际!为其提供《用热的用户应按规】定缴纳费用对拒不交!费者供热单位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依法催缴!
第二十七条 【居民住宅热》系,统实行分户》计量:的按热?量收取?采暖费没有实行【分户计量的居民住】宅收费按使用面积计!算(使用面积—按建筑面积乘以一定!的系数计算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下乘以0【.7:的系数建筑面积8】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乘以0—。.,7,5的系数12—0平:方米以?上乘以0《.8:的,系数建筑面积包含阳!背台和公摊面—。积,);地?下室、阳台安装【散热器等《供热设施的按全面积!计算;原设计或居】民改造后与房间等】连在一起的阳台按全!面积计算;非住【宅用户按建筑面【积收取供热双方因】面积:核定有异议的—可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房产测绘】部门进行测算
【第二十八条 —热用户单层空间高度!超过:3.3米以上—部分加收《超高热耗费》每增:高,30厘米加收—热费:的10%增高小【于30?厘米一律按》30厘米《收取单层空间超过6!米的:按建筑面《积,的,二倍收取6米—。以上每增高30厘】米加收热费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