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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供:热设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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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各供热企业应遵照】。供热设施、设—。备维修管理》的技术规定和质量标!准按期进行维修【、养:护使:供热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对关键设备和易损害!配件要保持一定【的,备用量?以确保稳定》供热:
第十四条 【凡在供热管》道保护?区内施工《可,。能危及供热设施安全!或影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先征得》供热单?位的同意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因工程需要【必须迁?移供热设《施的由供热单位与工!程建设单位双方【签订迁移协议由供】。。热单位安排施工由工!程建设单位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十五条 供热设备】、设施发生故—。障的:供热单位应当—。按规定及时抢—修热用户应当—给予协助和》。配,合
第十六条 城!市供热系统发—生突发性故障时供热!单位要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在向相关—主管部?门通报?情况的同时可—以先施工后补办手】续因室内《装饰不当影响供【热,设施抢?修时用户应无—条件自行《拆除不自行拆除的】造成的损《失由用户负责—
第十七》条 热源《企业出口处的—计量仪?表,由热源?企业:负责维护管》理;单位用户进口处!的计量仪《表由供热单位管理】供用热双方因供【热计量数《据发生争议时可委】托计量检测机—构鉴定或《报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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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采暖系!统,按照产?权界限划分进—行维修(以》。。供用热?双方约定或热用户】供热系统入口阀门井!为界)属供热单位的!由供热单位负责用户!所属的由产》权单位或产权人负】责,热用户对自管设备】无管理能力》的可委托供热—单位:有偿代?管
第十九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
!(一)损坏和擅自】。。拆除、移动改造管网!设施阀门《、仪表及其它设施】;
(二!)擅自将用》热设施与供热主管】道连接?;
? (三)擅】自在规定的城市供、!用热设施安全—范围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堆放物《品及:挖坑、取土、—爆破等
!(四)向城市供热】。管道排放雨水—、污水或倾》倒垃:圾、残液;
! :(五)?其,它影响供热》管网和设施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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