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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供—热规:划与:建设管理
第!。七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供热规划《和年度供热建设项目!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变更确!需改变的《。须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八条 新】建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应《当采用集中供—热并依照有》关技术规《范设:。计安装分户》控制、分户计—量及室温调控功【能的供热采暖系统】逐步实行分户计量】收,费分户控《制,供热采暖系统的费用!列入房屋建造—成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新建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供热—采暖:系统的设计图—纸严格审查不—。符合分户控制分户计!量,及室温调控功能的供!。暖,系统设计要求的责】令其限期达到要【求对于在集》中供热范《围内尚未入》网的:热用户?在申:请入网前由产权【单位进行分户控制】、分:户计量、室温—可控改造达到要【求后供热《单位方可联网供【。热对已纳入集中【供热但需改造—的既:有建筑的改造工作】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具体由《供热单位组织实施】并负:责改造工作》
第九《条 在集中》供热覆盖区域—不得新建燃》煤供热锅炉现有分散!供热燃煤锅炉应【。当按照城市供—热规划?逐步拆?除并:入集中供热管网在】城市供?热主管网未到达的】。地区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城市!集中供热规划配套建!设,城市供用热》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使?用,
第十条 —承担城?市供热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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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供】热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工程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建:设、质?监、环保、供热【等有关部门对供【热工程?及其设备《、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 城市》供热建设工》程应当采用国家推广!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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