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章 用【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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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城市》供热实行缴费用热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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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供热单位必—须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价,格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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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需,要用热的用户根据】自身的供热》建,筑面:积和用热负》荷向供?热单位?申请办理《用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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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参加集中供热的用】户应当与供热—单位签订供用—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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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使用集中供热的!用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加【强对:所辖供热设施的管理!。采,暖系统应符合供热】技术:规范并做好日常巡查!、维护和检》修工:作防止跑、冒、【滴、漏;《
(二】)严禁损坏或擅自改!拆、移动管》网、标志、井盖、阀!门、仪?表等供热设》施;:
《 (三)严禁擅自!安装散热器和扩【。大用热面积不得【改变供热设施—使用:性质:及运: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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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严禁用!户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取水—装置不得擅》自放:掉和取用《热网管?道软: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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