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7  制  —  造 【 7【。.1  一般—规定 】 :7,.1.1  设备和!管道的制造》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制作场所》应在工?厂车间内或在—有临时围护结构【的现场并宜按贮存】区、生产区或装配】区设置和划》分; 》     2】  制作场所—应采取通风措施;】    !。 3 ? 环境温度宜为1】5,℃~30℃相对湿】度不应大《于80%;当环【境温度?低于:10℃时《应采取加《热保温措施》不得用明火》或蒸汽直接加—热;当环《境温度高于35℃时!应采取降温措施; !  —   4《  原材料》。使用时的温度不宜】低于环?境温度 《 7.1.!2  设备》和管:道的制造设备、模】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缠绕机导纱系统使用!。时应符合均》匀、连续、》可重复的《。。。输,送要求缠绕中不应产!生间隙、空隙或【结,构损伤; 】 , ,  :  2 《 制造内衬所—用模具沿长度—方向:的直:径偏:差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模具的刚度、强度和!尺寸稳?定性:应经计?算确:定; 】    3  【模具表面应》干燥洁净、光—滑、无?缺陷使用前应—采用聚酯《。薄膜包覆或涂抹脱模!剂; 《     4!  树脂混合—设备应?计量准?。。确在:树脂中应先》按比例加入促进【剂并应?混合均匀;在输送到!纤维浸胶《槽前应再按比例加入!。引发剂并应搅—拌均匀 】 7.1.3— , 原:材料的存储》。和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应:保存:所用:树脂、纤《维、助剂等》的原材料文》件内容应包括检【测,报告、合《格证:、牌号、批号、【生产日期和》储存期; 】     2  !树脂、助剂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处; 【    】 3  《。不饱:和聚酯树《脂和乙烯基酯树【脂的促进《。剂严禁与《。引发:剂直接接触严禁同】时加入到《树脂中?。;引发剂必须单独存!放严禁泄漏》。; 【    4  使】用前应进行树脂【。胶凝:时间试验并》应确定促进剂和引】。发剂的配合比;【 ?。。    — 5:。  已凝胶的树【脂不:得使用;《 》     》6  纤维增强材】料使用前应》保持干燥其含水【率应符合《。本规范第4》.2.6《条、第?。4.2.7条的规】定并不得损坏—和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