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 设备和管道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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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设备和管道的】内衬层应包括内表面!层和次内《层制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内表面层—宜先:将配制?好的树脂《胶液均?匀涂覆到模具上再】。将表面?毡缠绕?到模具上《并应完?全浸润不得有褶【皱和间?隙;
《
,
— 2 次内—层宜采用短切原【丝毡、缝编》织物、喷《。。射纱应采《用手:糊、缠绕、喷射成】型工艺其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
— , , 1)厚【薄应均匀、表面【应平整;《
【 》 2)采用手【糊成型时同》一铺层纤维》应连续层间接—缝应错开错开—宽度:不应小?。于60m《m搭接?宽度不?应小于30mm;】
?
:
, ? 3—)采用喷射成型时喷!射面应无《纤维直立
】
—3 内衬层制【。作完成表面不—得有气泡《
,
《
,7.:2.2 设—备和管道的》结构:层与内衬层制—造间隔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内衬层固化—完成后表面宜做丙酮!敏感性试验当表面发!黏时可进行结构层】制作;
《
,
?
《 2 当做丙酮敏!感性试验的内衬【。层表面不发黏或【。表面有污染时应按下!列步骤处理
!
! 1)内《衬层表面应打磨并应!清,理干净;《
】 : 2)铺层】应涂刷树脂胶液【再进行结构层制作】
,
:
7《.2.3 设备】。和管道?的结构层《。制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设备?的筒体和管道宜采】。用,缠绕成型《排纱和张力》应均匀、连续外【表应:平整、纤维应—完全浸润;当轴向承!载力需?加强时可采用短【切,原丝毡、喷射纱、纤!维布或缝《编织:物等增?。强材:。料;:
! 2 设备的封】头和底部宜》采用短切原丝毡与纤!维布交替《进行手糊成》型也可采用喷射【纱进行喷射成—型制作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7.2.1条的【规定;
】
3— 当结构层制造】不,能一次达《到,。设计规定厚度时分次!制造的间隔》时间和表面》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7.2.2》条的规定
》。
7.2】.4 设》备和管道的》外,表层制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当《设,备和管道暴露在腐蚀!。。环境时外表》层应采用表面毡缠绕!成型或手糊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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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当受紫外线】照射时外《表层:树脂应添加紫—外,。线吸收?剂;
《
?。
3— 外?。表,层的最外层应—采用无空气阻聚树脂!、胶衣树脂封—面或聚酯薄膜—包,覆;
【
《 4 外表—层与结?构层的制造间隔时间!和表面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7.!2.2条《的规定
》
7.2.】5 : 管道的端部和截】面应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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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 【设备的现场制—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现场》制造的环境条件、所!用设备、模具—和原材料《等宜符合本》规范第7.1—节的有关规定;
!
】2 制造方法应符!。。合本规范第》7.2?.1条~第7—.2.4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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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设备底部宜在设备!安装现场整体制造】完成不得采》用分瓣预制;
【
】 4 筒体—与设备底部宜—采用承?插连接(图5.4.!1-2?)内、外连接处【的,。增,强和组装《应采用手糊成型
!
! 1《)内部糊制的转【角,。半径、增《强宽度应《符合本规范第5【.3.13条的【规定且转《。角半径不宜小于【50mm增强—宽度不宜小于—2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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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转角应圆滑—过,渡,并应与设备底部【和侧壁相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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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 设备和管道!应按树脂工艺—要求:进行固化《当采用?加热固化《时,表,面,受热应均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