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 评标!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评标专—家的:权利
?
》。 (一)《接受招标人聘请担任!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
— ,(二)按《。照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不—受任:何干预;
! (三)按照】有关规定接受评标】劳务报酬; —
: (四)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反映!评标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 第九条《 评标专家的—义务:
《 : (一)按时【出席评标活动并认】真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
》。 (二)》积极协助和》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
《 (三《),具,有法定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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