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三章 !供热与用热》 第》十一条申请经营城】区供热的《单位:应当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市:供热主管《部门办理资》质审查手续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到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第十二条具》备条件的用》户应当安装由—市,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的用?。。热计量仪表用热【。计量仪表的使用【。。应当符合市供—热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十三条热源单—位和供热单位、供热!单位和?用户之间应当—在每年?供热期开始》前签订?供用热合同》。不,签订合同的不予供热!    】有工作单位的居民】用户供热单》位应与居民用户的工!作单位?签订供?。用热合同;无—工作单位的》居民用户供热—单位与居《民用户个人签订供】用热合同 》  ?供,用热合同内容包【括,供热期限、供用【热量:、供热?参数、室内温度、】事故处理、维修【责任、收费标—准,、缴:费时限和结算—办法及违约责任等根!据签:。约对象不同供热【单位与热用户—。签订的供热合—同分为工《企、:商,服,、,机关、居《民等合同文本— 第十四条黑河市!。城区居民供热起【止时:间,为,10月1日起至【翌年:4,月30日止 第】十,五条在供热期内【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居民用户的室【。内,温度:昼夜不?低于16℃非居【民用户的室内—温度昼夜《不低于14℃非居】民用户的室》温也可由供用热【。双方在用《热合:同,中,。约定具体收》。费按:用热量多少》或合同?规定收取 】   供热单位测!量居民室《。。内温度时以卧室和】起居室中心位—。置、:距离室内地面—1.5米处的测量温!度为:准;非居民用户的】室内温?度,应以室内中心位置距!地面2米处的测【量温度为《准测量时间为上午】8时:至,下午5时《每周测两次   !供热:单位应按照国—家城市集中供热企业!资质标准的》规,定,选择:热,力网中间《及,末端部?位,有,代表性的用户分【别取顶?、中、低层不—同朝向的房间检【测室内温度;室【内温度检测点的设】置户数?为,。小区:供热按?供热总户数的3【%;大区供热按供热!。总户数的1%.【 第十六条—用户室温《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用《。户有:权要求供《。热单位?或房产物《业管理单位采取措施!达到规定温度建筑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的营《业用:房供热期应由产权单!位,在进户门《上安装暖风机否【。则该用户如》达不:到,规定室温标准供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 第十七条用户不】按,。规定缴纳热》费及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或因室内装】修,和不采取保温措【施,或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供热单位不承—担责任给《其他:用户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热费损—失责任 》第,十八条房屋质量和室!内管网设计》。与施工不符合供热要!求的:应当由产权单位或】房产物业《管理单位负责改【造由此造成用户室温!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由房产物《业管:理单位承担赔偿热】费损失责《任 第十九条供热!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供热或停》热8小时以上的热】源单位和供》热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同时报告市供热【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供热单位的司【炉和运?行,、,检修:等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二十》一条增加、减少用】热,或更名应当到热源单!位或供热单位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二!条使用集中供热【。的房产自管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规?定在管网进入建【筑物入口处安装【热计量仪表; 】   (》二)室内供》热设施应当符—合供热技术标准; !    《 (三)按规定对】供热设施和房屋【采,取,防寒保护设施;【  : :(四)每年用热前对!室,内,供,热设施进行检修和】。定期清洗 第【二十三条用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 :   ? (一)擅自【将自建?的供热设施》与供:热,管网连?接;    (!二)擅自改变室内】供热设施《增加散热器;  !  (三)擅【自在供热设》施上安装热》水循环装置和放【。。。水装置;《    (四】)擅自改变热用途】; ?   (五)【破坏楼梯间》或,地沟内供热管道设】施; 《   (六)【在进户检《查井:。上盖房、堆放杂物】向,检查:井内:倾倒垃圾、污水;】    —(七)擅自关闭、开!启检查井内阀—门装置; 》  (八)其【它有:损供热设施和影响供!热的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