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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室内外供热【设施的维《。修
》第二十四条供热【单位和?房产管理单位对其】。管理的锅《炉、供热管网及附属!设,施(以下《简称供热设施)【应当定期检查—、维:。修、:吹扫保?障,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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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在城市】供热设?施的地面和地下安全!。保护范围内(指地下!供热管网《边缘2米以内)禁】止下列危害供热设施!安全的行为》
(【一)修建建筑物、】构筑物;
》
, (二)挖坑!、,掘土、打桩》;
【(,三,)爆破?作业;
》 : (四)堆—放垃圾、杂物排放】污水、废水;
【
(五)其!他影响供热设—施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拆!、移动供热管网、】标志、井盖、阀门】、仪表等设施确需改!。。拆、移动《的应经供热单位同】意
第二十七条】涉及城市供热设施的!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当向供热单位查!明地下管网》情况施工影响—。城区供热《安全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当与—供热单位商》定相应的保护措【施,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
!第二十八条集中供】热设施的维修—和保养责任按—下列规定划分
【
? (一)热源单】位厂区内的供—热设施?由热源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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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热源单?位厂区?外的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
《 (》三)自2000年】6月1日《起居民住宅的入户供!热,管网及室内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统一负责;单!位自管楼房的—供热:入户管网《及室:内的供热设施由单位!自行:负责也可有偿委托】。给供:热单位负《。责
分散锅炉【的供热设《施由:供热:设施产权单位—负责维修和养护
!第二十九条热源单】位出口?处的热计量仪表由】热源单位负责维【护管理供热单位【负,责,监督;?单位用户进口—处的热?计量仪表由》供热单位和单位用】户共同管理》双方对计量发生【争议时由《技术:监督部门裁定
】。第,三十条供热》设施发生故障需要】抢修时可以先—行施工后补办有关手!续各有关《部门:应,当配合供热单位及时!抢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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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由供热单位》负责:维修:的,居民住宅楼用户应缴!纳供热设施维修费用!缴纳维?修费:的用户由供热单位】。发给:维修卡维修内容包括!室内外?供热设施的零修、】运行调?节及:定期清洗
第【三十二条用户室【内温度达不》到供热标准》时可持维修》卡到:供,热,单,位公:告的维?修单位进《行报修用《户室内如发生—跑、:冒、滴、漏可直【接向供热单位—报修
第》三十三条供热单位】应当:指定具体部》门、指?派专人接待用户【报修工作并》向用户予以公告供】热单位接到》用,。户报:修后属于抢修的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正常维【修,的应在4《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要在【8小时之内》完成维修恢复供热】以至达到供热标准】如遇:特殊情况维修时间】可延长到2》4小时?以内
第三十【。。四条供热楼室—内外供热《设施由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根—据投入使用的年限及!。。供热效果有计划地】实行:。技术:改造在?实施供热《设施:维修改造过程中当地!居委会和用户应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阻碍维修人员【的正常工作
第三!十五:条用户进行室内【装修必须《给供热设施》。的正常维修留有一定!的操作?空间影响正常维修的!用户要?无条件自行拆除【不得拒绝《维修用户《不自:。行拆:除的由供热单位【强行拆除造成的【损失:由用户承担》
第?三十六条对长期无人!在家的用户确因维】修需要维修》人员可在当地居委】会和派出所工—作人员配合下—入室进行维修造成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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