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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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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城区供》热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发—展集中供热鼓—励利用先《。进的供热方式—和设施限制污染【大、耗能多》的分散锅炉供热【
第四条城区供热!规划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区供热规划要【坚持远近结合、合理!。布,局、:统筹安排、分—期实施的原则
第!五条城?区供热规划》由市规划《局审查经市政—府审核同意报省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市:供热主管部门—监督实施
第六】条新建、《扩建、改建城市【供热工程应当符【合城区?供热规划要求室内】采暖系统一》律采取按户分—环控:制阀出?户,(并予留热计量【仪表位?置,),的系统形式设—计并施工
第七】条城区?内新建房《屋、旧?。房,连片改造区和热力网!敷设区内的供热应】当实行集中供—热并采用先进的供热!方式和设施现有的】分散:。锅炉供热《要限期?改造对锅炉单台容量!在4T/N》以下或民用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以】下的小区《锅炉房要在》两年内并入大区供热!。并入大区供热时应缴!纳每平?方米50《元的配套费或以锅炉!房、锅炉及全部配套!设施充抵《部,分配套费
集!中供热?的规:模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城区供热工程的】设计、施工要—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承担并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由市供—热主管部门委托【。市,热力:公司对城区》内新:建集中供热楼—。房的室内供热系统】设计:进行审查《
第九条城区供热!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市供热《。主管部门《提交竣工技术资料涉!。及热网?工程的竣工技术资】料应当报市规划【局存档由市供—热,主,管部门按国家规定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十条凡需使用集中!。供热的改建和新【建,建筑物其建设单位】应当:在本年度4月30日!前向市?热,力公司提交供—热申请提供与其建筑!物室:内,有关的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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