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建筑基地的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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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居》住区内绿地》率新建区不得低于】30:%改:建区绿地《率不得低于》2,5%:绿化覆盖《率新建区不》低,于35%改建区绿】化覆盖率不得—低,于30%居住区【内公共?绿地的总《指标应根据居—住,。人口规模分别达到组!团不少于0.5 m!2/人小区(含组】团)不少于1 m】2/人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不少于1—.5 m2/—人
!。。 各级中心绿地的!设置要形成一定规模!。
— 《(,。一)居住区》公园不小于1000!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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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住小区小游园】不小于4《00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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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组团绿地不小于4】00m2同时—应满足有不》小于1/3的—绿地在日照阴影范围!之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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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 单位附属绿地面积!占单位总《用地:面积的?比率为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等绿地率》不低于20》%产生?有毒:气体及其《它,污染:的,工业:企,业不低?于,30%?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立不少于50米】的防护林带学校、医!院、休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的绿【地率不低《于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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