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六《章 :  建?筑容量控制》 : 第二十七】条  各类建—筑基地建《筑容量指标(含【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应,在符合消防、—卫,生环:保、工程管》线以及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绿地指【标等要求下合理确】定 第二!。。十八条 《 住宅?建筑净密度》的最:大,值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最大值不应超过下!表规定 《 — 第—二十九?条  对《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体!育场馆以及医疗卫生!、文化艺《术、幼?托等:设施:。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按有关【专业规定执行 【 第三十条!  严格控制建筑】。高度在18米以【下,的单体建筑建—设 《 , 第三十一条  !建,筑基地未达到下【表规定最小面—积的一般《。不能:单独建?设,。 》。 【注 ①建筑工程除】满足最小用地—面积要求外还必须符!合相关规范及规【定要求?; 》      【②不规则用地的最】小面积?根据实际用地情【况确定?; 《  《   ? ③超高层建—筑,的最:小用地?面积视其规模、功能!、高:度、:用地条件《等情况相应增—加 : ?      建筑!基地:。未达到上表规定的】最小面积但有下列情!况之一且确》定不妨碍城市—规划实施的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可以建设 !     【。 (一)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实施且对《四周无?影,。响的; —    — , (二)邻接土地】已经完成建设或【成为既成道》路、河道或有其它】类似情况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  ?  :  (三)受城【。市规划?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等限制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  ?    (》四)根据城市规划】需要进行建》设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