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 建:设用地的分类和【适建范围
【。
第四条— , 本市建《设用地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和归类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
》
(一《), 居住?用地(R)
【
》 : 在城市中包括住宅!及相:当于: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绿地等设!施的建设用》地
《
1、!一类居住用地(R】1)
》
:。
指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
:
《 2《、二类居《住用地(R2)
!
【 ,指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
3、三!。类居住用地(—R3)
—
:
, ? 指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
】 4、四类居住】用地(R4)
】
》 以简》陋住宅为主的用地】
:
《(二) 《公共设?施用地?。(C)
】
》城市中?为社会服务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研及设计等机】构或设施的建—设用地
【
: ? 1、行政办—公用地?(C1)
】
? :。 指行政《、党派和团体等机】构用地;
】
: 2》、,商业:金融业?用地(C2)
!
,
指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馆业和市场等用地】;
:
— 3、文—化、娱乐用地—(C3)
】
,
, 指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图书展览、游乐等】设,施用地;
!
4、体】育用:地(C?4)
】 指》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单位内的—体育用地;
!
5、】医疗卫生《。用地(C《5)
》
《 指《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
】 :。6、教育《科研设计用地(C6!)
》
》 指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科学研究【和,勘测设计机构等用地!不包括中学、小学和!幼托用地;
】
7、!文物古?迹用地(C7)
!。
【 指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革命遗址】等用地不《。包括已作其它用途的!文物古迹《用地;?
【 : 8、其它公共【设施用地《(C9)
》
《
指除以】上之外的公》共设施用《地如宗教活动—场所、社会福利院】等用地
《
,
?。
(三)《工业用地(M)【
《
,
《 城市中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堆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其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的建设《用地
【
1、一类!工业用?地(M?1)
—
,
? 指?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电子工《业、缝纫工业、【工,艺品制造工业等用地!;
?
?
2、【二类工业用》地(M2)
】
指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食品工业、—医药制造工业、【纺织工业等用地;】
?
? :。 3、《三类工业用地(【M3)
! ? 指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采掘工业、冶金工业!、大中型机械制【造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制革工业、建材】工业:等用地
】
(四)对外交通用!。地(T)
—。
— 城市对》外联系的铁》路、公路、管道【。运输:设,施、港口、机场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用地:
《
1、铁!。。路用地(《T1)
《
《
》指铁路站场》和,线路等用地》;
】 2、公路用地!(T2)
】
指高】速公:路和一、二》、,三级公?。路线路及《长,途客运站等用地不】包括村镇公路用【地;
【
3、管】道运输用《地(T?3,。)
:。
《
指—运输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地面管道运》输用地;
】
4、】机场用地《(T5)
》
《
, 指民用及军!民,合用的机场用地【包括飞行区》、航站区等用地不包!括净:空控制范围用地
!
(五—)道路广场用地【(,S):
】 :。城市中?道路:、广场和公》。共,停车场等《设施的建设》用地
】 1》、道路用《地(:S1)
《
!指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用地包【括其:交叉路口用地不包】括居住区《。用地、工业用地等内!部的道路用地;
!
》。 : 2、广《。场,用地(?S2)
《
】 ,指公共活动广场用】。地不包括单位内的广!场用:地;
》
? 《3、社会《停车场库用地(S3!)
》
,
》指公:共使用?的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不包括其它各类】用地内配建》的停车?场库用地
【
(六)仓储】用地(?W,)
【 : :城市中仓储》。企业:的,库房、?堆场和包装加—工车间?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用地《
,
!1、普通《。。仓库用地《(W1)
【。
【指以库房建筑为主的!储存一般货物的普通!仓库用地;
】
2、!危险品仓库》用地(W2)
!
《 ?。指存放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的专用仓库》用地;?。
】 3、《堆场用地(W3【)
《
【指露天堆放货物为主!的仓库用地
!
(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
【
【城市中为生》活及生产服务的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用地包括供应【设施、交通设施、】邮电设?施、环境卫生设【施、施工《与维修?设施、殡葬设—施,及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用《地,
! 1、?供应设施用》地,(U1)
!
指供水】、供电、供燃气、供!热等设施用地—;
—
: 2、交通设施!。。用地(U2)
【。
】 指公共交》通,和货运交通等设【施用地?;
—
》3、:邮电设施用地(U】3)
《
】指邮政、电信和电】话等设施用地—;
:
:
《 4、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4)【
! 指环境卫》生设施用地包—。括雨污水泵站、污】水处理厂及粪便垃】圾集运、堆放—、处:。理等设施用》地;
! ?5、施工与维—修设施用地(—U5)?
【 指房屋—建,筑、设备安装、市】政,工程、绿化》和地下构《筑,物等施工及养—护维修设施等用【地,;
! :6、殡?葬设施用《地(U6)
】
,
指【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存】放处和墓地》等,设施用地《;
?
7!、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9)
【
指除以上!之,外,的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如消防、防》洪等:设施用地
!
,(,八)绿地(》G)
?
!城市中?专门用以改善—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美化景观!的绿化用地
—
— 1、公共绿】地(G1)》
:
】指向公众开放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化用地包括其【范围内的水域;
!
《 : 2、生产防护绿!地(G2《)
—
》指园林生产绿地和防!护绿地
【
(九)特殊用】地(D)
!
一般指】军事用地、》外,事用地及保》安用:地等:特,殊性:质,的用地
—
1、!军事:用地(D《1)
】 , , 指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军事!设施用地《如指挥机关》、营区、训练场、】试验场、《军用机场、》。港口、码头、军【用洞库、仓库、军用!通信、侦察、—导航、观测台站等用!地不:包括部队家属生活】区等用地;
【
:
》。 2、外事用地(】。D2)
—。。
》 指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及其生活设!施,用地;
】。
? 3、保》安用地(D3)
!。
?
:。 指《。。监狱、拘留所、【劳改场?所和安全保卫—部,门等用地不包括公安!局和公?安分局该用地应归入!公共设施用地
【
(—十)水域《。。和其它用地》(E)
》
城!市范围内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村镇建》设用地、《露天矿用《。地和弃置地以—。及江、河、》湖、海、水库—、苇地、滩涂和【渠道等常年有水或】季节性有水的全【部水域
! ? 1、水域(E1)!
?
指江!、河、湖、》海、:水库、苇地、滩【涂和渠道等水域不包!括公共绿《地及单?位内的水域;—
,
:
《 2《。、耕:。地(E?。2)
《
?
》指种植各种农作物的!土地;
—。
,
:。 3》、园:地(E3《),
】 指?果园、桑《园、茶园、橡—胶,园等园地;
!
? : 4、林地(E4】)
《
,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等林—木的土地《;
?
— 5、牧》草地(E5)—
《
指生长!各种牧?草的土地《;
?
》。 6《、村镇建设用地(】E6)
! , : 指集镇、村庄等农!村居住?点,生产和生活的各类建!设用地;《
,。。
】 7、弃置》地(E7)
】
《 : 指由?于,。各种原因未》使用或尚不》能,使用的土地》如裸岩、石砾地、】陡坡地、塌》陷地、?盐碱地?。、,沙荒地、沼泽地【、废窑?坑等;?
【。 8、》。露天矿用《地(E?8)
》
指各!种矿藏的露天开【。采用:地
》
第五条》 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兼容性的原则!按已:。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未批准!详细规划的按分区规!划和:本规定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以下简称《表一)的规定执行
!
【 凡表一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
》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或者超出》表一规定范围的应先!提出调整规划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特殊情况!须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依法履行备案!程序
?
第六【条 在城市规【划管理中需进行各】项用地的小》。类划分时可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用地标准(GBJ】137─90)的】规定进行
】
表一 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
—
?
注√允许【设置;×不》允许设置《。;○满足一定条件】可以审批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条件和【规划要求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