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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建!设用地的《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四条  本市建【设用地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和归类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 — (一【) :居住用地(》R) —     在城】市中包?括住宅及相当—于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绿地等设施的—建设用?地 — ,  :  1、一类居住】。用地(R《1):    ! 指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 《。     》。2,、二类居住用地【(R2)《   】。  :指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     3、】三类居住用地(R3!) —   ?  指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 ?。     【。4,、四类居住》用,地(R4) !     以【简陋住?宅为主的用地 】 (二)【 ,公,共设施用地(C) !   【  城市中为社会】服务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研及?设计:。等机构或设》施的建设用》地,。   】  1、行政—办公用?地(C1) 【     指!行政、党派和团体等!机构用地; 【 ,    — 2:、,商业金融业用地(C!2) 《 ,     指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馆业和—市场等用《地; ? 《。。     3、【文,化、娱乐《用地:(C3) —     】指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图》书展览?、游乐等设施用地;! ,   【  4?。、体育用地(C【4,), 》    《。 ,。指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单位内的】体育用地;》   】  5、医》疗卫生用地》(C5) 》 《     指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 :   【  6、《教育科研《设计用地(C—6) — ,   ?  指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科学【。研究和?勘测设计机构等用地!不包:括中学、小学和【幼托:用地; 】   ?  7、文物古【迹用地(C7)【 , 》 ,   指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革命遗址等用地不】包括:已作其它用途的【文物古迹用地; ! ,    — 8、其它公—共设施用地(C9】) : ?     —指除:以上之?。外的公共设施用地】如宗教活动》。场所、社会福利院】等用地 【 (三)工—业用地(M) 】    【 城市中《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堆?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其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的建》设用:地 《     1】、一类工业用—。地(M1《) 》     指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电子工业、》缝纫:工业、工《艺,品制造工业》等,用地; 】 ,    2》。、二类?工业用?地,(M:2) 【     指—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食》品工业、《医,药制造工《业、纺织《工业等用地; 】 :     —。3、三类《工业用地《(M3)《 》   ?  指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采掘工业、【冶金:工业、大中型机【械制:造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制革工】业、建材工》业等:。用地 (!四)对外交通用地】(,T) 《   — ,。 城市?对外联系的铁—路、公路、管道【运输设施、港口【、机场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用地 【    【 1、?。铁路用?地(T1)》  【   指铁路—。站场和线路等用【地;:  【   2、公路【用,地(T2) 】 :     指高速公!。路和一、二、三【级公路线《路及长途客运站等用!地不包括《村镇公路用地—; : ,    【 3、管道》运输用地(》T3)? 》 ,。    指》运输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地面》管道运输用地; 】 《     》4、机场用地(T5!) 《  《   指民用及军】。民合用的机场用地包!括飞行区、航—站区等用地不包括净!空控制范围用地 ! :。 (五)道—路广场用地(S【。) : ? : , ,  城市中道路、】广场和公共停—。车场:等设:施的建设用》地 — ,  :  :1、道路用地—(S:1) 《 《    《指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用》地包括其交叉—路口用地不》包括:居住区用地》、工业用地等内【部的道路用》地; ? ?     2、广!场用地(《。S2)? , ?   《  指公共活动【广场用地不包—括单位内的广场用地!;  】  : ,3、社?会停车场《库用地(S3)【 《     指【公共使?用的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不包括其—它,各类:用地:内配:建的停车场库用【地 — (六)仓》储用地(W) 】 ?     城市中】仓储企业的》库房、堆场和包装】加工车间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用地— , ,     】。1、:普通仓库用地(W】1) 【     指以库】房建筑为主》的储存一般货物的】普通仓库用地;【 《 :。    2》、,。危,险品仓?库用地(W2)【  【  : 指存放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的专—用仓库用地; 】     】3、:。堆场用?地(W?3):  【  : 指露天堆放—货物为主的》仓库用地 —。 , (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 《   《  城?市中为?生活及生《产服务?的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用地?包括供应设》施、:交通设施、邮电设施!、环境卫生设施、施!工与维?修设施、殡葬设【施及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用地 !    1、供应】设施用地(》U1) 《 《    《 ,指供水、供》电、供燃气、供热】等设施用地; 】  》   ?2,、交:通设施用地(U2】) ?  》   ?指公共交通和货【运,交通等?设施用?地; 》。 ?。    3、邮电】设施用地(U3) !   【  :指邮:政、电信和电话等】。设施用地《;,。  【  : 4、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4) ! ,     指【环境卫生设施—用地包括《雨污水泵站、—污水处?理厂:及粪:便垃圾集《运、堆放、》处理等设《。。施用地;《 :   —  :5、施工与》维,修设施用《地(U5)》 ,   【  指房屋》建筑、设备安—装、市政工程—、绿化?和地下构筑物—。等施工及养护维【修设施等用地—; ? 《    6、殡【葬设施用地(U6)! —    指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存放处!和墓地等设施用【地; 》   》  :7、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9) 】 》  :  指除《以上之外的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如《消防、防《洪等设施用地 ! (八)绿地(!。G) 【     城市中专!。门用以改善》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美化景观的—绿化:用地 》   》  1、公共绿地(!G,1,), —    指向公众开!放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化》用地包括其范围【内的水域《;  】   2、生产【防护绿地《(G2) —     指!园林生?产绿:地和防护绿地 ! ?。(九)特殊用—地(D) — :  ?   一般指军事用!地、:外事用地《及保安用地等特殊】性质的?用地 —    》 1、军事》。用地(D1)— 》     指—。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军事设施用地【如指挥机《关、营?区、训练《场、:试验场?、,军用:机,场、港口、》码头、军用洞库【、仓库、军》用通信、侦察、导】航、观测台站—等用地不包括部队家!属生活区等》用地; !   ? 2、外事用地(】D2) 【 :    《指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及【其,。生活设施用地; 】 :     【3、保安用地(D】。3): ?  《 ,  指监狱、拘留所!、劳改场所和—安全:保卫部?门等用地不包括公安!局和:公安分局该用—地,应归入公共设施用】。地 (】十)水域和其它用】地(E) 】    》 城市范围》内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村?镇建设用地》、露天?矿用地和弃置地以】及江、河、》湖、:海,、水库、《苇地、滩涂和渠道】等常年有水》或季:节性有水《的全部水域》 : 《    《。1、水域(E1)】  【   指江、河、湖!、海、水库、苇地、!滩涂和渠道》等水域不包括—公共绿?地及单位内的—水域; — ?  :  2、耕地(E2!) — , ,   指种植各种】农作物的土》地;  !   3、园地(】E3) 】。 ,    指果园、桑!园,、茶园、橡》胶园等?园,地; 】    《4、林地(》E4) 》 《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等林木的!土地:;  】   5、牧草地】(E5) !。 ,    指生长各种!牧草的土地; 】     6!、村镇建《设,用地(?E,6) 》     指集!镇、:村庄等农村居—住点生产和生—。活的各类建设用【地; 【     7、【弃置地(《E,7) 《 《  : , 指由于各种原【因未使用或尚不能】使用的土地》如,裸岩、石《砾,地、陡坡地、—塌陷地、盐碱地【、,沙荒地、沼泽地、】废窑坑等; 】     8、!露天:。矿用:。地(:E8) 】     指—各种矿藏的露天开】采用地 》 ? 第五条  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兼容性的原!则,按已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未批【准详细规《划的按分区》规划和本规定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以下简称表一】)的规定执行 !     凡】。表一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   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或】者超出表《一规定范围》的应先提《。出调整规划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特殊情?况须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依法履《行备案程序 ! , ,第六:条  在城市规划管!理中需进行各—项用地的小类划分时!可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用地标准!(GB?J137《─90)《的规定进行 ! 表一 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 】 【 注√允【许设置;《×不:允许设置;○—。。满足一?定条件?。可以审批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条件和?规划要求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