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建》设用地的分类和适】建,范围
—
第四条 — ,本市建设用地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和归类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
》
:
(一) 居住【。用地(R)
—
【 在?城市中包括住—宅及:相当于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绿地?。等设施的建设用【地
《。
1】。、一类居住用地(】R,1):。
【 指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
《 2:、二类居住用地(】R2)
】
》指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
》 3《。、三类?居住用地《(R3)《
《
指【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
!
》 :4、四类居住—用地:(R4?)
【 , 以简陋住【宅为主的用地
】
(二)【 公共设施用地(】C)
》
》 城市中为社会服!务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研:及设:计,等机构或设施的【建设用地《
》
1—、行政办《公用:地(C1)
】。
? , 指行》政、党派和》团体等?。机构用地;
】
? : , 2、?商业金融业用地【(C:2)
—
—指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馆业和市!场等用地;
】
:
3、【文化、娱乐用地(C!3):
— , 指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图【书展览、游乐—等设施?用地;
! 4、体育】用地(C4)
【
?
指【。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单—位内的体育》用,地;
《
】5、医疗卫生用地】(C5)
》
】 ,指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
—
6、!。。。教育科研《设计用地《(C6)
】
指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科学—研究和勘测》设计机构等用—地不包括中学、小】学和幼托《用地;
】
《 7:、文物古迹用地(C!7)
【
指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革命遗址等用地不】包括已作其它用途】的文:物,古迹用地;》
?
? , 8、其它公】共设施用地(C【9)
! 指除以上之】外的公共设施用【地如宗?教活:动场所、社会—。福利院等用地—。
(三】)工业用地》(M)
【。
《 城市中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堆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其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的《建设用地《
【 : ,1、一类工业—用,地(M1)
—
《
: ?指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电子工业、【缝纫工业、工艺品】制造工业等用—地,;
】 2、》二类工业《用地(M《2):。
【 指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食》。品工业、《医,药制造工业、—纺织工业等》用地;?
:
【 3、三类》工,。。业用地(M3)
!
【 指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采掘工业、冶!金工业、大中型机械!制造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制革工业、建材!工业:等用:地
?
(四)对外!交通用地(T)
!
,
— 城市对外联系【的铁路、公路、管道!运输设施、港口、】机场: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用地
!
1—、铁路用《地(:T1)
【
指铁】路,。站场和线路等用【地;
! 2、公路【用地(T《2)
?。
《
: ?指高速公路》和一、二、三级【公路线路及》。长途客运站等用【地不:包,括村镇公路用地;
!
】 3、管道运—输用地(T3)
!
《 : 指运输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地面】管道运?输用:地;
?
,
?
4—、机:场用地(T》5)
】。 , ?指民用及《军民合用的机场用】地包括飞行区—、航站区等用地不】包括净空控制范【围用地?
?
(《五,)道路广场用地【(S)
【
: ? 城市?中道:路、广场和公共停车!场,等,设施的建设用—地
《
1、!道路用地(S1)】。。
【 ?指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用地包括【其交叉?路口:用地不包括居—住区用地、工业用地!等内部的道》路用地;
!
2—。、,广场用地(S2)】
:。
】指公共活动》广场用地不包括【单位内的广场—用地;
》。
】。3、社?会停车?场库用?地(S3)
—
《
指公【共使用?的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不包括其】它各类用地内—。配建的?停车场库《用地
—
,
(六)仓储用地(!。W)
【
城市【中仓储?企业的库房、—堆场:和包装加工车间【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用地
!
》 1》、普通仓《库,用地(W《1)
《
【 指以库房》建筑为主的储存一】般货物?。的普通仓库用地;】。
》
2、【危险品仓库用—。地(:W2)
》
】指存放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的:专用仓库《用地;
【
》 3、堆场用地【(W:3)
《
《 , 指露》天堆放货物为主的仓!库用地
【
(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
】
《
《 ,城市:中为生活及生产服】务的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用地包括供应设施!、交通设施、邮【电设施、环》。境,卫生设施、》施,工与维修设施、殡葬!设施及?。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用地
—
》。 1、供《应,设施用地《(U1)
】
? 指供水、【供电、供燃气—、供热等设施用【地;
—
2【、交通?设施用地(》U2)
! 指公共交通!和货运交通等设施用!地;
?
【 3、《邮电设施用》地(:U3)
—
指】邮,政、电信《和电话等《设施用地;》
】 4、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4】。)
》
》 指环境卫生设【施用地包括雨污水】泵站:、,污水处理厂及—粪,便垃圾集运、堆【放、处理《等设施?。用地;
! : 5、施工与维】修设施用地(U5)!
,
!指房屋建《筑、设备安装、【市政工程、绿—化和地下《。构筑:物等施?工及养护维修—。。设施等用《地;
【
6、殡】葬设施用地(U6)!
! 指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存放处】和墓地等设施用【地,;
【 7、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9》)
—
, 指除以上之!外的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如消防、】防洪等设施用地
!
(》八)绿地《(G)
《
】 城市?中,专门用?。以改善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美化景—观的绿化用地
【。
》 ? ,1、公共《绿地(G1)
!
指向!公众:。开放: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化用地包括其】范围内的水域;
!
:
—2、生产防护绿地】(,G2)
《
!指园:林生产绿地和防护绿!地
》
(九)特殊【用,地,(D)
《
:
— ,一般指军事用地【。、外事用地及保安】用地等特殊性—质的用地
》
》 1》、军事?用地(D1)
!
— 指: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军—事设施用地如指【挥,机关:、营:区、训练《场、:试验场、军用机【场、港口、码头【、军用洞库、仓库、!军,用通信、侦察、【导航、观测台站【等用地不包》括部队家属生活【区等用?地;:
【 2、》外事用地(D2)
!
?。
指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及其:生,活设施?用地;
【。
《 , 3、保安用地(】D3)
—
指】监狱、?拘留所、劳改场所】和安全保卫部—门等用地不包括公安!局和公安分局该用地!应归入公共设施用地!。
(十】)水域?和其它用地(E【)
】。 城市范围内】。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村镇建设用—地、露天矿用地和】弃,置地以及江、河、湖!。、,海、水库《、苇地、滩涂—和渠道?等常年有水或季节】性有水?的,全部水域
】
: 1、水域】(E1)
—
?
指江、】河、湖、海》、水库、苇地、滩】涂和渠道《等水域不包括—公,。共绿:地及单?位内的?水域;
! 2、耕地】(E2?)
】 指种植各【种农作?物的土地;
】
—。 3、园《地(E3)
!
指果】园、桑园、茶园、】橡胶园等园》地;:。
! 4、林地》(E4)
!。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等林木的土【地;
《
》 5《、牧草地(E—5)
! 指生长各【种,牧草的土地;—
【 6、村镇【建设用地(》E6)
】。
指集镇、!村庄等农村居—住点生产和生活的】。各类建设用》地;
】 , ?7、弃置地(E7)!
【 ?指由:于各种原因未—使,用或尚不能》使用的?土地如?裸岩、石砾地—。、陡:坡地、塌陷》地、盐碱《地,、沙荒地、沼泽地】、,废窑坑等;
—
?
? :。。。 8、?。露天矿用地(E8)!
】 , 指各种矿藏的露天!开采:。用地
《
?
第五条《 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兼容》性的原则按》已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未《批准详细规划—的按分区《规划和本规》定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以下简称表一)的】规定执行
】
《 凡表一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
《 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或者超】出表:。一规定范《围的应先提出调【整规划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特殊情况须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依法履行备案程!序
》
第六条 【在城市规划管—理中需进《行各项?用,。地的小?类划分时可》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用地》标,准(GBJ137】─90)的》规定进行
】
表?一 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
【
》
注√【允,许设置;×》。不,允,许设置;○》满足一定条件—。可,以审:批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条件和规划要!求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