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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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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提高城市的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适:应建设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乌兰!察布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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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市中心》城区的各项详—细规:划应符合本规定【并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按已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无详细规划的按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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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 本规定适用于乌兰!察布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工程规划区以—外村庄、集镇的【建房按有《。关规定执行旗县【市所:在地、镇和建制镇参!照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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