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节地与室外环—。。境
【4.1 控制【项
:
4.1】.1 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
:
《
? 本条沿用自【本标准20》1,0,年版控制项第4【.1.?1、5?.,1.1条有修改城】乡规划法第二条【明确“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第—四十二条规定“【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因,此任何建《设,项目:的选址必须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
】
【各,类保护?区是指受到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划定有明!确的保护《范围:、制定?有,相,应的:保护措施的各—类政策区主要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区—条例:)、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历史文!化街区(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等
【
【 文:物古迹是指人类【在历史上创造的【具有价?值的不可移动的实】物遗存包括地面与地!下的古遗《址,、古:建筑、?古墓葬、石窟寺【、,古碑石刻、近代【。代表性建筑、—革命纪念建筑等主要!指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建筑和历史》建筑:
,
,
— ,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设计评】价查阅项目区位【图、场地地形图以及!当,地城乡?规划、国土、—文化、园林、旅【游或:相关保护区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法定规划文件或】出具的证明文件;运!行评:价在设计评价方【法之外?还,应现场核实
】
4.1.2 ! 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
—
》 本条沿用》自本标准2010年!版控制?项第4.1》.2、5.》1.2条有》修改本条对》绿,色,建筑的场地安—全提出要求建筑场】。地与:各类危险《源的距离应满足相应!危险源的安全防护】距离等控制要求【对场地中的不利地段!或潜在危险源应采】取必要的避让、防】护或控?制、治理等措施对】。场地:中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应采?取,有效的治理与—。防护措施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符合各项安全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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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场地?的防洪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 50201【。及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 ,5,。0805的规定【;,抗震防灾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 5041》3,。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要求;】土壤中氡浓度的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的规定《;电磁辐射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 870《2的规定
》。
《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设计评《。价查阅地形图—审核:应对措施的合理性】及相关?检测报告;运行评价!在,设计:评价方法之》外还:应现场核实
—。
4.1.!3, 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
】
:
《 本条沿》用自:本标准?2010年版—。。控制项第4.—。1.8、5.1.5!条有修改建筑场【地内不应存在未达】标排放?或者超标排放的气态!、液态或固》态的污染物》。例如排?放超标的噪声源【。工业:废水:废气及垃圾等若有污!染源应积极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并达【到,。无超标污染物排放的!要求
《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设!计评价查《阅环评报告审—核应:对措施的合理—性,;运行评价在设计评!价方法之《外还应现场核—实
4】。.1.4 》 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
》
,。
》 , , 本条由本标—准2010年版【控制项第4.1.4!、,5.1.3条—整合:得到明确了》建筑日照的》。评,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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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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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照环》境直接影响》居住者的身心—健康和居住生活质】。量我国对居住建【筑以及幼儿园、【医院、疗养院—。等公共建筑》都制定有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其日照、】消防、防灾、视觉卫!生等提出了相应【的技术要求这些【要求直接影响着【建筑布局、间距和】设计:
《
》 如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中】第5.?0.2?.1:规定了住宅的日【照标准同时明确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
】 如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8】7中规定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应布置《在当地最《好日照?方位并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h的要求温暖地区!、炎:热地区?的生活用房应避免朝!西,否则应设遮阳设施;!。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中对建筑—间距的规定》是,普通教室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应小于2h!因此:建筑的布《局与设计应充—分,考虑上述技术要【求,最大限度地为建筑】提供良好的日照条件!满足相应标准对日】照的控制要》求;若没有相应标准!要求符合城乡规划的!要求即为《达标
! ?建筑布局不仅要求本!项目:。所有建?筑都:满足有关日照标准还!应兼顾周边》减少对?相邻的住宅、幼儿】园生活用房等有【日照:标准要求《的建筑产生不利的】日照遮?挡条文?中的“不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标准”》。是指:
?
】(1)对于》新建项目的建设【应满足周《边建筑有《。关日照标准》的要求
!。 , 《(2)对于》改造:项目分?两种情况周》边建筑改造前满【足日照标准的—。应保证其改造后【仍,符合相关日照标准】的要求?;周边建《筑改造前未满足【。日照标准的》改造后不《。可再降低其原有的】日照水平《
!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设计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和《日照模拟分》析报告;运行评价】查阅相关《竣工图和《日照模拟分析报告】并现场核实
】
4.1—.,5 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评价、!。运行评?价
! 本条《是针对?。运营管理第》10.1《.,2条的要求进行的评!价项目规《划设计时应在总平】面图中设置用—于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的收—集站:(点)其设》置应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及垃圾收集站技【术规程CJ》J :179?的有关规定生活垃圾!收集站(点)—的位置?应固定既要方便使】用又要便于投放【和清运提供》必要的给水》排水设施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
《 总平》。。面图中应同时考虑垃!圾物流?通道的设计》尽量避开《场地主要出入—口及通道满足垃圾】专用车?辆的交通和清—。运要求
】
? 设计评价时重点!审查垃?圾收集站(点)及物!流运输规划设计应符!合,相,关环卫规划标准的要!。求及当地环卫专【项规划
》
【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设计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运行评价时查阅【建筑:、环卫等专业的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的【。竣工文件并现—场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