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地下水资源保!护
】
12.0》。.1: 勘察期间应根据!。。全面规?。划、合理开采—、开源节流、化【害为利的《原则及时开展对地】下水资源保护有【关的水文地质工作
!
,
:
12.0.2 !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地区严禁在!同,一开采区或同一含】水层进行扩大开【采量的勘察
【
【 1 《现有水源《地的开采量》和补给?量已达?到平衡并《在当前技术经—济条件下补给量【不能再增加》的地区;
】
,
: 2《 水质明》显恶化不能满足需要!。的地区;
—。
】3 ?现有水?源地的开采已—引,起地面沉降、地表】塌陷:、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变形等】危害性的环》境地质问题的地区】
12.!0.3 在已【有水:源地的附近》进行新水源》地的勘察或扩—大已有水《源地的勘察或工程降!水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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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应掌握】已有水源地的开采】动态和发展规划;
!
】 2 ? 应协调新水源【和已有水源地的开采!层位、开《采动水位;
】
3 ! 应合?理利用多《层含水层且应评【价长期?开采后各含水层【。之间的相互干扰影】响
?
12.0】.,4 工程降—水在水质不造成回】灌层水?质污染的情况下宜及!时进行回灌
】。
?12.0.》5 在有污—染源(?包括咸水)的—地区:进行勘察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 1 【。水源地必须选—择在污?。染源的上游;
】
2! , 应进行污染源【调查:并应掌握污染源【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情况同时应预测】开采后可能引起的】水质:变化;
》
—。 3 《。 应控制开采量和开!采动水?位;
《
?
4 】对开采井和》观测孔?。应采取止水措施;】
《
,
5 【在滨海(或海岛【),地区开采地》下水时开采量不【得大于淡水》的补给?量;
【
》。6 水质监测【分析:除,应进行一般项目【的分析外尚应根【据污染源《的类型、性质和【。。有害物质成分进【行相:应的有害元》素和:有机化合物的分【析以及放《射性物质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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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在《有污染源的地区进】行工:程降水?时,。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采取?隔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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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 ,。对开:采水源地宜》。建,立地下水资》。源的管理模型进【一步评价地下—水资源
!1,2.0.8》 在过《量,开,采地:下水的地区当地【表水:。(,或工业废《水)丰富储水层的构!。造条件允许时宜【采用人工补给—地下水的方法补【充地下水《水源人工补给—。后的地?下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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