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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地下水资源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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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勘—察,期间应根据》全面规划、合理开采!、,开源节流、化害为】利的原则及时—。开展对地下水资【源保护有关的—水文:。地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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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地区严禁在【同一开采《区或同一《。含,水层进行扩大开采】量的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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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现有水源》地的开采量和补【给量已达到平—。衡并在当前技—术,。经济条件下补给量】不,能再增加的地区【;
【。。 , 2 水质】明显恶化不能满足需!要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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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现有水源地!的开采已引起地【。。面沉降、地表塌陷】、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变形等—危,害性的环境》。地质问题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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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在已—有水源地《的附近进行新水源地!。的勘:察或扩大《已有:水源地的勘察—或工程降水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应掌—握已有水《源地:的,开,采,动态和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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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应协调新《水源和已有水—源地的开采层位【、开:。采动水位;
!
《 3 应合【理利用多《层含:水层:且应评价长期开采】后各含水《层之间的相互干【扰影响
】
12.0.4 !工程降水《在水质不造成—回灌层水质》污染:。的情况?下宜及?时进行回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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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 在有污染源(包】括咸水)的》地区进行勘察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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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水源地!必须选?择在:污染源的上游;
!
《 : :2 应进行污染源!调查并?应掌握污《。染源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情况同时应预!测开采后可》能引:起的:水质变化;
【
】3 ?应控制开《采,量,和开采?动水:位,;
】 , 4 对开采井!和观测孔应采取止水!措施;
】
? 5 在滨—海(:。或海岛)地区开【采地下水时》开采量不得大—于淡水的补》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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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水质监测分】析除应进《行,一般:项目的?分,析外尚应根》据污染源的类型、】性,质,和,有害:物质成分进行相应】。。的有害元素和有【机化合物的分—析,以及:放射性物质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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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在有污—染源的地区进行工】程降水时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采【取隔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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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对开采水源地宜!建立:地下水资《源的管理模型进一】。步评价地下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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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 在过量《。开,采地下水《。的地区当地表水(】或工业废水)丰富】储水层的构》造条件允许时—宜采用人工补给【地下水的方》法,补充地下水水源【人工:补给后?的地下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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